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初探(1)(2)
2014-08-15 01:03
导读:(三) 税收优惠政策方式简单并且政策导向不明显。我国目前关于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局限于税率优惠和减免税两种方式,国际上通行的加速折旧、
(三) 税收优惠政策方式简单并且政策导向不明显。我国目前关于民营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局限于税率优惠和减免税两种方式,国际上通行的加速折旧、税收抵免、再投资抵免、延期纳税、专项费用扣除等间接优惠方式却运用较少,而且缺乏对民营企业降低投资风险、加快技术创新、创造就业岗位等方面的针对性鼓励税收优惠政策,没能很好发挥税收的导向作用。
(四) 税收政策执行时的随意性大。我国现行税收法规级次不高,大多数税种是依据行政法规开征的,而且几乎所有税种都是小条例(法律)、大细则,同时变动过快,稳定性不强,透明度不高。减免税规定更是如此,大多采用实施细则、临时通知或补充规定的形式,没有形成完整而稳定的法律规定,因而减免税受到一些地方政府较多的行政干预,人为因素多,随意性大,不能很好保证税收的法律性。
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建议
(一) 改革和完善流转税
1、 推进增值税转型和扩大行业范围。应尽早把增值税由生产型改消费型的试点工作从东北三省向全国铺开,为避免重复征税的弊端,同时扩大固定资产准予抵扣的行业范围,降低投资成本特别是新创办成本,以鼓励民营中小企业创办和再投资,加快技术进步,促进新工艺的开发使用。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研究
企业税务筹划与会计政策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