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财政理论发展源流的概要回顾及我的“公共(2)
2014-08-29 01:13
导读:二、中国财政理论的演进 (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财政理论体系的构建 新中国建立初期,便曾有过对财政本质的讨论:“把唯物辩证法应用在财政现象的
二、中国财政理论的演进
(一)新中国成立后中国财政理论体系的构建
新中国建立初期,便曾有过对财政本质的讨论:“把唯物辩证法应用在财政现象的研究上,立刻使我们和束缚于旧方法中的讲坛学者们不同,循着唯物辩证法的指导,使我们能够揭露出财政现象的本质,发现其无限错综和丰富的内容。这是创立新财政学之路。”《新财政学教程》指出:“财政是国家在满足它的需要上,进行社会财富的分配和再分配的经济行为。”这一概念,已经明确地包含了“国家”和“分配”这两个国家分配论的基本要素。这一阶段,财政理论的主要来源还是从前苏联引进的占据统治地位的“货币关系论”,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些流派,比如“价值分配论”,认为国家参与价值的分配,必然在社会的各个方面,首先是在各个阶级之间形成一系列的分配关系,而这些分配关系--国家分配价值所发生的分配关系,就是财政现象的本质;还有“国家资金运动论”,认为社会主义财政就是社会主义国家资金所体现的经济关系,而国家资金是指社会主义国家所能掌握和运用的全部资金,包括长期运用的和短期运用的,集中运用的和分散运用的,可供分配使用的和只能作周转的。这就是说,它包括国家预算、国家银行和国有企业所能运用的全部资金。至于集体所有制单位和居民个人的资金,当国家以征收税收、吸引存款和储蓄等方式,把其中一部分转入国家手中的时候,这一部分资金就进入了社会主义财政的范围。
这一时期,国家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巩固政权、恢复生产、安定人民生活和支持“抗美援朝”战争。这就需要建立一套不同于以往封建王朝或是国民政府的、可为新中国所用的财政体制。于是,依照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取消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废除一切奴役性外债,没收官僚资本使其归国家所有,土地归农民所有,废除旧政权的田赋、税收,同时设置了新中国的财政管理机构,着手建立城市税收和农业税征管制度以及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编制新中国第一个概算。1950年2月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集中研究了“统一财经、紧缩编制、现金管理、物资平衡”四大问题,并不失时机地颁布了《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管理工作的决定》,以财政收支平衡、现金出纳平衡、物资供求平衡的措施,达到了物价、金融的基本平稳和人民生活的改善。在渡过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以“一五”为标志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时期之后,财政管理体制开始向分级管理方向作出探索,并由陈云同志总结、提出了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理论。50年代中期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就和后期“大跃进”的失败,为人们的理论思考,提供了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与教训。财政基础理论的研究,在实践的推动下走向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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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中国财政理论界在提出和发展国家分配论的过程中,对来自前苏联的“货币关系论”进行了全面批判,使“货币关系论”最终失去了主流地位,关于财政理论的讨论主要集中于国家分配论。如许廷星教授等较早提出了相关理论,认为货币关系只是货币职能的表现形式,不能反映财政的本质。许教授从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分配所形成的分配关系入手,根据参与分配的主体把社会再生产中的分配区分为经济属性分配和财政属性分配两大类,于1957年在国内首次明确提出了“国家分配论”或称“国家分配关系论”,认为“财政的本质是国家凭借其主权,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过程所形成的分配关系。财政学的研究对象正是这种以国家为主体的财政属性的分配关系。”还有邓子基教授1962年提出相关的财政本质定义:“社会主义国家财政的本质……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并以其为主体无偿地参与一部分社会产品或国民收入的分配所形成的一种分配关系,简称为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或财政分配关系。”于1964年在大连召开的第一届全国财政理论讨论会上,中国财政学界初步形成了国家分配论的主流地位,陈如龙同志、许毅教授等的思想贡献和组织贡献对此产生了重大影响。抚今追昔,一大批中国前辈学者的学术建附和理论贡献,后人是难以忘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