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改革的关键(1)(2)
2015-03-13 01:15
导读:2公共产品提供的层次性。公共产品是指具有市场非竞争性和使用非排他性的产品。公共产品又区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是指具有完全
2公共产品提供的层次性。公共产品是指具有市场非竞争性和使用非排他性的产品。公共产品又区分为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是指具有完全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产品如国防、国家
行政管理等,纯公共产品需要公共提供所谓公共提供是指政府通过税收来集中资金以用于支付公共产品生产成本、以便向公众无偿提供。准公共产品是指不完全具有非竞争性或非排他性但社会成员普遍所需要的产品如教育、 交通 、社会福利等,准公共产品由政府提供,一部分由市场或私人提供。政府能够提供的准公共产品的数量要受制于政府职能和开征税收的数量。根据公共产品的性质及纯公共产品与准公共产品的区分,以及其受益范围公共产品的提供具有较强的区域性和层次性。对不同的公共产品应区分情况分别由政府提供和私人提供。政府提供又有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提供之别。中央政府提供公共产品需要相应的中央税收的征收来取得收入;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需要相应的地方税收的征收来取得资金。所以,要以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多少为依据建立地方税收体系完善地方税制。
3分税制财政管理体系的要求。分税制确定了中央和地方事权及支出的划分在界定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基础上,确定中央和地方的支出。地方税收的设置只能以地方事权和支出来确定。
4经济发展状况。地方税收的建立还必须充分考虑地方经济状况和发展前景。第一。税源是地方税的根本地方税收要根据地方税源情况而设置具体的税种有什么样的税源则应建立什么样的地方税收的具体税种.第二,地方政府对地方税收有较大的管理权限可以根据地方具体情况,开征适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税种这些税种当然要根据地方经济状况和发展前景而确定;第三地方税种的具体内容,应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的具体税源、税收征管、 自然 条件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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