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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凭证式国债体制问题与改革取向(1)

2015-05-03 01:44
导读:财税论文毕业论文,现行凭证式国债体制问题与改革取向(1)样式参考,免费教你怎么写,格式要求,科教论文网提供大量范文样本: 内容提要: 文章旨在通过分析目前凭证式国债在发行实践中存在
内容提要: 文章旨在通过分析目前凭证式国债在发行实践中存在的问题,结合新推出的凭证式国债(电子记账)的特点,提出未来储蓄国债的改革构想。  关键词:凭证式国债 储蓄国债 体制问题 改革构想  凭证式国债从1994年发行至今,已经有10余年的发行历史,在筹集财政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国债品种的不断丰富和国债市场的发展完善,凭证式国债在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亟待完善。  一、现行凭证式国债存在的十个主要问题  1.期限结构单一,容易形成还债高峰。自1994年发行以来,凭证式国债仅有一年期、二年期、三年期、五年期等几个品种,并以三年期和五年期居多,全部为中短期国债,容易形成还债高峰。  2.应债主体单一,无法满足单位认购需求。现行凭证式国债的实际认购对象主要是个人投资者。调查发现,由于单位购买凭证式国债免交营业税和所得税,许多民营企业对凭证式国债需求量旺盛,但由于承销网点分配额度有限,无法满足单位投资需求。另外,目前国债发行人没有出台统一的单位认购凭证式国债的管理办法,承销机构对单位认购,兑付凭证式国债规定不一,如果遇到企业名称变更或者债权债务转移,承销机构直接面临操作风险。  3.承销额度分配不均,县以下居民购买渠道不畅。各承销机构管理行向下级分支机构分配凭证式国债销售额度的参考标准是储蓄存款增幅情况,这种模式很容易造成地区分配不均衡。往往是省会分配的多,普通城市分配的少,县以下城镇分配的就更少,农民基本购买不到凭证式国债。  4.销售模式、托管模式不合理,银行经营风险大。在销售模式上,现行凭证式国债采取承购包销制。发行期内,承销机构按照比例全额包销,发行期结束后,承销机构自行持有未售出部分,债券到期后再由财政部向承销机构统一划付本息,如果销售情况不好,实际上就形成了银行向政府直接融资,政府用款、银行垫付的不合理现象。在托管模式上,凭证式国债实行商业银行一级托管模式。持有期内,投资者可以申请提前兑付,承销机构垫付本息,自行持有,直至到期。如遇利率上调,投资者很有可能把利率变动的风险转嫁给承销机构,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加大。  5.实行固定利率制,容易形成利率风险。凭证式国债实行固定利率制,发行期往往跨越储蓄存款调息日,利率变动相对滞后,容易引发利率风险。具体来讲,发行期内,如果利率上调,投资者可能大量提前兑付已购国债,商业银行被迫提前兑付,提前兑付压力将空前巨大,银行面临挤兑风险;如果利率下调,由于国债利率无法改变,投资者必然纷纷抢购国债,中央财政筹资成本加大。  6.发行利率、承销费率偏高,筹资成本大。凭证式国债免征所得税,以往各期发行利率普遍高出同期储蓄存款实际利率20%左右(扣除利息税)。凭证式国债享有国家信用保证,属于无风险证券,但收益却与存在一定风险的理财产品相当,这不符合收益与风险的配比原则。另外,承销费率也明显偏高,记账式国债、电子记账式凭证式国债和凭证式国债的承销费率分别为1‰、6.1‰和7.2‰。过高的发行利率和承销费率导致中央财政筹资成本偏高,凭证式国债发行规模有限。  7.提前兑付利率偏高,商业银行面临“剪刀差”。提前兑付利率制订偏高,投资者得到实惠多,银行面临亏损。以最近发行的第五期凭证式国债为例,如投资者持有整二年后,提前兑付面值为10000元的三年期凭证式国债,商业银行向客户垫付资金,本息共计10207元,并于到期日取得净收益117元。但是由于该行一年前垫付了资金,需要向客户支付一年期储蓄存款利息230元,实际净亏损113元。  8.操作透明度不高,投资者盲目购买。一方面是发行工作缺乏安排。国债发行人不能在年初通过宣传媒体就全年凭证式国债发行期数,发行时间,发行额度、承销机构、提前兑付规定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众提前公示,年度发行规模和发行期数缺乏规律性,随意性较大;另一方面是承销机构暗箱操作。不少承销网点在发行当日不能及时公示发行信息,往往是对外发行一部分,自己留存一部分,然后再通过预约销售、网络银行订购、电话银行预委托等方式把留存部分销售给VIP客户或者关系客户,扰乱了发行市场的正常秩序。操作不透明致使投资者对凭证式国债缺乏了解,盲目跟风,排队抢购,遇到利率上调,却不知道提前兑付,储蓄意识强,投资意识差。  9.手工编制统计报表,国债信息化管理滞后。由于凭证式国债销售没有实现系统互联,债权登记松散。国库部门对承销机构的非现场监管还主要依靠手工编制的持有量月表和发行周报,数据准确性不高,时效性差,无法实现动态监管。  10.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管尺度难以把握。目前还未出台《凭证式国债发行兑付管理办法》,虽然发行文件规定了禁止性行为,但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如何处罚没有进行规定,基层国库在处治承销机构违规行为的过程中,缺乏依据,致使违规销售行为屡禁不止。  二、现行凭证式国债的十项改革构想  1.借鉴国外储蓄国债产品设计理念,设计开发储蓄国债产品,替换现行凭证式国债。储蓄国债在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有很多年的发展历史,它是由财政部面向银行储蓄存款市场的个人投资者发行的不可流通的记账式国债,是偏重储蓄功能设计开发的国债新品种,我国现行凭证式国债实际是是储蓄国债的特殊类型。由于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住房、养老、医疗、教育等诸多问题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居民购买储蓄性质的国债仍然是投资理财的首选。建议针对现行凭证式国债存在的问题,有取舍地借鉴国外储蓄国债设计理念,设计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储蓄国债,替代现行凭证式国债。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凭证式国债问题研究与储蓄国债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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