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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对外投资涉税政策的优(2)

2015-09-18 01:00
导读:笔者认为,在对外投资涉税政策的设计上,应遵循“鼓励与规范并重”的基本原则。其中,“鼓励”是政策设计的出发点;“规范”是政策落实的重要保障

  
  笔者认为,在对外投资涉税政策的设计上,应遵循“鼓励与规范并重”的基本原则。其中,“鼓励”是政策设计的出发点;“规范”是政策落实的重要保障。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在借鉴国外经验的基础上,本文提出以下具体政策建议:
  
  (一)借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际,规范现有对外投资涉税政策
  
  现行与对外投资相关的文件在对外投资上给予一定优惠.但有些条款或已陈旧或不具可操作性,形同虚设。因此,应借新税法实行之际,保留、清理、细化与对外投资相关的税收政策,形成一个相对系统完整的体系。具体政策包括:
  
  一是保留与新税法不相冲突的优惠政策。具体为:落实现有境外亏损弥补、境外税款抵扣以及境外税收减免等政策;对于境外投资企业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投资的货物,按现行出口退税规定简化申请手续.只要企业能提供相关合理的证明文件.应及时为企业办理出口退税。
  
  二是清理不具操作性的政策规定。目前税法规定,境外应纳税所得额为境外收入减去按我国会计制度允许列支的成本、费用等。虽然2006年我国会计制度做了较大修订,但从国际实践来看,各国会计制度仍存在一定差异。因此,许多国家已经取消了对境外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之规定,只要企业能提供完整的财务报表或证明文件,就可据此纳税。鉴于目前我国会计制度和税收征管的现状.建议取消该规定。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个人所得税征管方式的有效选择
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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