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共财政的困境(1)(2)
2015-11-05 02:23
导读: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中国的税赋负担即财政总体负担十分沉重。国际上通常认为,人均GDP在260美元以下的低收入国家,最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中国的税赋负担即财政总体负担十分沉重。国际上通常认为,人均GDP在260美元以下的低收入国家,最佳税负为13%左右;人均GDP在750美元左右的国家,最佳税负为20%左右;人均GDP在2000美元以上的中等收入国家,最佳税负为23%左右;人均GDP在一万美元以上的高收入国家,最佳税负为30%左右。按照国际标准,财政赤字占当年GNP的3%是一条警戒线;财政赤字占当年财政支出的15%又是一条警戒线,这样的警戒线中国在1994年就已经超过。
过去十年的数据表明,中国剩余产品占GDP的比重大约在31~33%之间,除2000年之外,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一直不佳。而税收占GDP比重每增加一个百分点,经济增长率就下降0.36个百分点。
税赋的国民待遇
中国税赋不仅沉重,而且十分不公平。以主体税种增值税为例,1995年中国GDP为58478.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为28538亿元,如果对一、三产业忽略不计,仅对第二产业按法定税率征税,应征得的税款4851亿元,而实际征到的税款只有2602亿元,实征税率不到60%。从各种所有制征税的负担比较,国有重于民营,民营重于外资。邓英淘认为,如果将税负一词作为比税收口径更宽的国家财政收入,以1995年为例,如果各种所有制企业税负是公平的,那么该年国有单位就多负担税负2004亿元,集体单位少负担税负674亿元,其他所有制单位少负担税负1330亿元,如果后两类经济单位的实际税负比例都达到国有单位的税负占GDP的比例,即19.5%,那么,1995年中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例将为19%,而不是现实的10.6%(不包括预算外等其他三项财政收入)。如果以19.5%为标准则流失的财政收入为5202亿元。其中集体所有制单位流失为2000多亿元,其他所有制单位流失3000多亿元。当然这只是如果,这里不可比的因素太多,比如国家对国有企业的投资和国有银行对国有企业的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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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在税收中的权重如此之大,虽不合理却很合情,为了保证政府财政的稳定增长,舍此无它。只有配合有效的税制改革,该征的征上来,该减的减下去,有增有减,国有企业税赋过重的 问题 才能找到疏缓的渠道。否则,就必然出现容易征收的但不一定都是应该征收的征得很重,应该征收的但很可能是不好征收的征得很轻。
例如,我国每年生产各类酒3000万吨,按现行的酒类征税政策(主要是消费税、增值税)一年应征500多亿元,而实际征税只有100亿元左右,静态的数字算账,流失400亿元。酒税之所以征不上来,一是名义税率太重,照章纳税企业几乎不能存活;二是小企业太多,多到很难建章建制,地方政府的地方保护加袒护,包税成为必然的选择;三是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税制缺少衔接,漏洞多多;四是重复建设、低水平竞争,湖南、广东、四川三个省酒厂分别达到5000家、6000家和7000家,人云:"当好县长先办酒厂,一只大锅几只桶,勾兑勾兑就是酒"。这种局面再多的征税人员也对付不了这般造酒大军。
与公开、公平相悖,对不同企业歧视性的税收政策造成税负结构畸轻畸重。诸种优惠政策表现出爱老外没商量。国家税务总局许善达估计,1994年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的负担率为10%,比平均负担率低25%,流转税负担率为4%,比内资企业低3个百分点。税制改革后外资企业的税负负担比内资企业约低5个百分点,外资企业在工资成本、城市建设维护费、投资方向调节税、进口设备关税等方面享有诸多优惠。这种政策使假合资、假外资大量增加。据联合国贸发会议估计,在中国的外商直接投资中,有20%是内资出境后再流入的资本,按此估计,1997年流出再流入的资本约为128.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065亿元,占当年M1增量的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