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存在问题与改革(1)(2)
2016-06-09 01:00
导读:(三)矿产资源税费制度设计目标错位 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主旨是调节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相关利益关系,然而在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及其宣传中往往将矿
(三)矿产资源税费制度设计目标错位
矿产资源税费制度的主旨是调节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相关利益关系,然而在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及其宣传中往往将矿产资源税费的征收与提高资源开采利用率相联系。事实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主要取决于矿产资源产权制度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国有或公有矿产资源产权委托代理关系治理结构的科学性,以及矿业权市场的竞争性。虽然矿产资源税费制度也是矿产资源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矿产资源税费政策多变和不规范也是导致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混乱、资源利用效率低下的因素,但其不是主要因素。为促进资源合理开发,政策制定者力图把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与矿产储量资源实际采收率与额定采收率挂钩。而矿产资源税费作为矿业企业生产成本因素,其征收反而有可能降低采收率。
(四)重要利益关系缺乏调节
目前存在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矿产资源,而未来矿产资源产权制度改革也可能会产生其他类型的非国有矿产资源产权,但现行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却缺乏对国家与非国有矿产资源所有者之间利益关系的调节。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必然会对矿产地土地权人(当地居民及地方社会)的土地、财产和生态环境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现行矿产资源税费制度却缺乏对矿产资源开发受益者(矿产资源所有者、开发投资经营者)与土地权人之间利益关系的规范。矿产资源是当代人与后代人共同拥有的自然财富,在现行矿产资源所有者收益的分配使用中,对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矿产资源利益关系缺乏有效调节。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环境税制比较研究及其对中国的借鉴
我国资源税费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