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建立与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必要性(2)
2016-06-27 01:01
导读: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行情况,笔者认为完善我国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宜从以下方面进行尝试。 1、对预算支出项目进行重新分类,以适
结合目前正在进行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行情况,笔者认为完善我国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宜从以下方面进行尝试。
1、对预算支出项目进行重新分类,以适应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需要。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情况下,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在支付前要根据预算:对支付申请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然后再决定是否支付。这就需要详细说明支付的内容、资金的用途,而在现行预算制度中,除编制部门预算试点外,支出科目仍主要按具体用途设置,有些资金性质相近、科目含义不够明确等情况难以适应国库直接支付的需要。
2、逐步扩大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形成以财政直接支付为主,授权支付为辅的支付格局。目前财政直接支付主要在工资、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等领域,在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过程中,应进一步扩大直接支付范围,发挥财政部门对预算资金支出全过程的监控功能,以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目标。由于政府机关及事业支出种类较多,有些单位下属机构层次较多,不可能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是必要的,但对其范围规模要进行控制,使之发挥辅助功能,否则有可能削弱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立的效果。
3、提高预算单位的预算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制定及财务管理水平。为保证预算资金由国库直接拨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商,预算单位需要编制细致的预算、并根据年度预算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季度、月份资金使用计划,以此向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申请拨款,保证本单位履行职责及事业发展的需要。
4、细化预算编制。公共财政就是要建立细化预算体制,从而能全面反映各部门、各单位的收支活动情况。实行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的普遍做法,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前提和基础。部门预算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人大会议审议通过的,是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编制部门预算,不仅可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透明度,而且有利于防止预算中的不规范做法,有利于人大等部门对预算的审查和监督。同时,也能加强国库对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充分发挥国库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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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完善国库监督约束机制。与传统国库制度相比,深化国库制度改革,构建新型监督机制,需要在扩大监督力度、提高监督透明度等方面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监督约束机制主要包括:(1)以国库单一账户和集中收付业务为基础,建立财政全过程监督体系;(2)立法机关监督。在我国,由于政府预算和决算都要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审查和批准,作为政府财政收支的出纳和预算执行机构的国库,人大可利用公众赋予的权利,通过对政府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的监督,达到对国库各项业务的监督;(3)审计监督。审计监督主要是对国库业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监督。审计监督实际上是通过对政府财政收支的监督,进而达到对国库管理的监督;(4)社会舆论监督。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就是通过提高预算编制、执行和国库业务的透明度,定期向社会发布政府预算执行信息,发挥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功能,及时指正国库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国库管理水平。
6、提升信息技术,确保信息、资金运行安全
政府财政预算收支信息是各级政府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安全与社会公共利益,在技术上保障其安全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体系中,必须提高软件开发能力和硬件生产供给能力,以满足国库集中收付的技术要求,并在技术上高度保障其资金运行安全。
参考文献:
[1]王敏,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研究.广州: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2]马海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问题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3]王朝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理论思考.财政研究,2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