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商贸企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筹划(2)
2016-08-31 01:33
导读:(三)从税收的严肃性分析 西方税收理论认为高税率就是鼓励偷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过重,又不能转换为一般纳税人,为了在激烈竞争中生存下来势必要偷
< p> (三)从税收的严肃性分析 西方税收理论认为高税率就是鼓励偷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过重,又不能转换为一般纳税人,为了在激烈竞争中生存下来势必要偷税漏税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同时,这也很可能从客观上造成“松”的税收征管,从而弱化了税法的严肃性。一方面是部分企业采取少报销售额等违规违法行为来减轻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征收率虽然较高,但计税依据——销售额一般定得都较低。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目前市场竞争特别是价格竞争十分激烈,毛利率一般是3%—5%,有的甚至1%—2%,若按一般纳税人17%的税率征税,税负为销售额的0.51%—0.85%,与目前的实际税负基本吻合,但是如按小规模纳税人4%的“征收率”征税,则大部分经营户将亏损关门,因此,基层征管部门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较重,有意降低计税依据以达到征纳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水平,这样不但纳税人能继续经营下去,同时也稳定了税源。但是无论是“默许”少报销售额、还是隐瞒销售额,在实际的征收过程中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都是脱节的,都破坏了税法的严肃性。总之,不管实际征管中执行政策产生了多大偏差,也不管小规模纳税人出于对自身利益的维护采取了多少违反规定的做法,仅就政策本身而言,增值税的公平性、严肃性在小规模纳税人身上被明显扭曲。 四、对小规模纳税人申请认定的建议 (一)尽量保证认证时的低库存 由以上分析可知,由于税制脱节,纳税人资格转换时存货越高,重复征税造成的税负越重。核定小规模纳税人转换为一般纳税人时的库存商品越低,重复税收负担越低。因此,在认定的前夕,切记不要大量进货,同时,尽可能将现有的存货在合理价格下销售出去。 (二)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相继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