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能源税的开征:方案与启示(2)
2016-11-22 01:21
导读:虽然早在20世纪70年代,台湾地区就提出采用多种措施节约能源、防治环境污染,至少税费政策的效果是不佳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出多门,管理不一。
虽然早在20世纪70年代,台湾地区就提出采用多种措施节约能源、防治环境污染,至少税费政策的效果是不佳的。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出多门,管理不一。台湾地区现行7种税费分属四个部门管理,收入管理方式上既有统收统支,也有专款专用,无法发挥双重红利效应。二是税费课征方式不一,总体负担偏轻。7种税费既有从量征收也有从价定率征收,而且总体负担偏轻。以空气污染防治费为例,对移动污染源(如汽车)根据所消耗燃料仅征收0—0.3元/升,收费制度形同虚设,根本起不到防止空气污染的效果。三是缺乏系统设计,效果不佳。现行台湾地区与能源相关税费事先并未经过系统设计,各种税费开征的目的各异,并未将节能减排作为政策的主要目标,因此,在节约能源方面的效果自然不佳。
二、能源税开征的方案设计
(一)能源税开征的目标
随着2003年全面税制改革计划的推行,台湾地区希望以开征能源税为契机,最终实现财政和经济都持续发展的目标。具体来说,能源税开征的目标可以分为两类:在短期内,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增加税收收入的目标;在长期内,通过税收结构调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
台湾地区部分学者甚至提出,开征能源税可以实现“四重红利”:第一重是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第二重是减少税收扭曲,提高经济效率;第三重是优化产业结构,推进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增长;第四重是建立低污染、低能源密集度的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能源税开征的三种方案设计
目前台湾地区的能源税设计方案主要有三种,其主要内容见下表:
目前,台湾地区税收理论界在能源税方案设计上已达成一定的共识:在维护税收中性的前提下。能源税实行从量计征,税率逐年调整,税收收入优先用于提高综合所得税免税额和降低营业所得税。同时,考虑取消油气类等项目的货物税。但各方案之间仍存在一定的差异,其核心在于如何在税收负担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和经济发展之间达到最佳的平衡点。在过渡期后,三个版本中,行政院版所增加税额约占当前能源价格的16.25%,而陈明真版和王涂发版都增加60%以上。很显然。前者的净税收收入增加较少,对c02排放的抑制作用也小,但对GDP增长率的冲击也小,而后两者恰恰相反。 (三)能源税开征的预期效应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无论采用哪种方案,能源税的开征对台湾经济在短期和长期都将产生较大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税收收入、经济增长、CO排放量以及经济结构的影响。
1 收入效应。由于三个版本中,王涂发版的最终税率最高,而行政版税率最低,因此王涂发版能源税税收收入最高,约6473亿元,扣除停征的汽车燃料使用费和油气类货物税后,税收净增加约4789亿元。而行政版税率增速最缓,最终税率也最低。到2018年能源税收人约3477亿元,税收净增加约1000亿元。 而在减少CO排放量方面,则呈现与税收收入类似的情形。到2025年,王涂发版的减排效果最大,约为14.95%;其次为陈明真版,约为10.64%;行政版最小,约为5.08%。由于三个方案的净税收均为正,因此,对GDP增长率的影响均为负。见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三个方案在预期效应上存在较大差异,高税率带来高税收收入、低c02排放,但同时对经济增长的负面效应也最大。因此,问题的关键在于以什么标准来确定税率。台湾地区提出2025年c02排放量要降至2000年的水平,比目前约减少40%左右。按该目标测算,年均c02排放量需减少2.35个百分点,到2015年累计减少约16.45%。如果以CO减排目标为标准来确定税率,则上述三个版本中惟有王涂发版最为接近。
2 分配效应。能源税的开征在短期内对各产业影响不一。其中,贸易运输业、公用事业和家计部门等税收负担增加较多,而农业、矿业和高科技产业等税收负担变化不大。内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型,促进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的高端产业的发展,如文化产业、精致农业、新型服务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