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财政的资本市场风险(2)
2016-12-04 01:16
导读:二、财政的债务风险 1993年,财政体制改革彻底取消了财政向银行借款,赤字全部以发行国债弥补,使财政内部矛盾过度集中于国债,加剧了财政在资本市
二、财政的债务风险 1993年,财政体制改革彻底取消了财政向银行借款,赤字全部以发行国债弥补,使财政内部矛盾过度集中于国债,加剧了财政在资本市场的举债风险。 (一)市场发行风险 改革开放初期,每年几十亿元规模的国债面临的发行风险是如何把债发出去,发行主要靠分配任务和动员,发不出去的风险使行政权利硬性干预市场化的发债行为。随着国债一级市场的逐渐活跃和二级市场的初步建立,普通百姓对国债的理解也由过去的支援国家建设转到把国债看作一种回报稳定、安全可靠的投资方式。国债逐渐由买方市场为卖方市场,国债的发行风险也集中在如何降低发行成本上来。发行成本主要包括即期发行费用和未来利息支出,而降低两项开支的关键在于选准资本市场内外环境的最佳切入点。1994年2月我国发行10亿美元全球债券,年利率6.5%,它的成功之处就在于抓住了美元利率正处于最低点且将逐步回升的时机,降低了未来利息支出;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的认购热情异常高涨,当日就被抢购一空,大大缩短了发行时间,降低了发行费用。 (二)国债的使用风险 国债的使用领域应该是具有明显外在效益的项目,不仅包括非盈利性的公共工程,还应包括一些特殊的竞争性行业。主要指两类竞争性领域:一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命脉的重点竞争性行业,如邮电通信行业。民间小规模的投资不足以满足其资金需求,又不便让外资介入,财政利用国债投资是出于扶持此类幼稚行业,增强国际竞争力这一外在效益考虑;或者说今天国债投资是为此类行业在未来开放经济中的竞争储备能量。二是面对知识经济的挑战,财政在分配国债投向时应兼顾资金技术密集型的高新技术产业,这也是新时期财政支持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的应有之意。既然上述领域充满竞争,国债的使用必然面临风险。 (三)国债的偿债风险 从表面上看,我国的国债偿付是以债偿债,这是一种不规范的偿债机制。随着财政逐步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国债投向的公共工程的经济效益将是薄弱的甚至是负面的,这样国债的偿付主体将逐步隐性化。公共工程所产生的社会效益非排它性和非竞争性的消费特征就需要税收作为中间环节介入国债的偿付机制。巴罗———李嘉图定理认为国债是推迟的税收,是一种预支的未来财富。而我国现行的税制采用的是以“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的结构模式,流转税是税收收入的主体。税基定位于交易行为本身而不是交易结果,而国债的运行机制就注定了国债投资项目所产生的社会效益内含于内部经济效益中,两者的矛盾构成了国债偿付的制度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