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道安排纳税时间与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3)
2017-01-17 01:03
导读:[筹划方案]: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该企业需要在每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分别为375万、400万、350万、425万。由于企业2009年度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比
[筹划方案]: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计算,该企业需要在每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分别为375万、400万、350万、425万。由于企业2009年度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比2008年度的高,而且也在企业的预料之中,因此,企业可以选择按上一年度应税所得额的1/4的方法按季度分期预缴所得税。这样,该企业在每季度只需要预缴企业所得税300万元,假设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为1%,每年计算一次利息。则,该企业可以获得利息收进:(375-300)×1%×9/12 (400-300)×1%×6/12 (350-300)×1%×3/12=1.19万元。
参考文献:
[1]翟继光.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实务操纵与筹划指南.2007.
[2]王树锋.纳税筹划.2007.
[3]刘兆华.纳税筹划实务与案例.2008.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