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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保险公司所得税税制研究(3)

2017-02-21 01:06
导读:(二)相互保险公司红利的税收处理 相互保险公司与股份制保险公司不同,它是由保单持有人(投保人)所拥有的非盈利性的有限责任公司,相互保险公
  (二)相互保险公司红利的税收处理  相互保险公司与股份制保险公司不同,它是由保单持有人(投保人)所拥有的非盈利性的有限责任公司,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股份资本,没有股东持有人,公司的投保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公司的所有人,又是公司的客户。如果公司最后盈利,利润或者作为红利由保单持有人分享,或者保留以作为公司日后发展的资金。相互保险公司建立初期往往签发估价保单(as- sessable policy),在公司损失或费用超支而造成资金缺乏的情况下,投保人需补缴保费。  笔者认为,对两者税制的不同主要体现在对保单红利的税收处理上。从税法的角度来看,公司给客户的分配是可以全部扣除的,但发放给企业所有人的分配则是不能扣除的。相互保险公司通常收取的保费比需要的还高,并且退还不需要的超额保费作为保单持有人的红利。那么该超额保费——红利能否给予扣除呢?笔者认为应该结合相互保险公司的产品——分红保险的特点来加以。分红保险的特点是在于它是以相对保守的精算假设设定较高的费率,而将每年该类保险产品的盈余按照一定的分配标准以分发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于“三差异”,即利差异、死差异和费差异——保险公司在保费时采用的保守的定价利率、死亡率和附加费用率与实际的投资收益率、死亡率和附加费用率之间的差异而产生的利益。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最终返还的红利是投保人在投保时多交的保费,只是从投保交费到返还红利期间有了保险公司的介入而已。这部分返还本来就是投保人的税后所得(投保人是以其税后收入购买保险的),不应再纳一道税。对于保险公司而言,超额保费——超过保险成本的部分应是其负债,而不应被视为保险公司的收入。所以保险公司就该部分不应纳税。故笔者认为相互保险公司的红利分配应被视为是给客户的分配,应在公司层次上予以扣除。当然,相互保险公司分配的投资盈余则应被视为给所有者的分配,不能在公司层次上扣除。  按上述征税,对于一个相互保险公司来讲,只要其将绝大部分或全部的超额保费分配给保单持有人,则其只需承担小额的税负,对它的成长将极为有利。若对超额保费不允许扣除,则会违背税收原则,导致不公平,造成相互保险公司实际上的高税负。  三、相关配套措施  (一)完善会计制度  税收与会计联系密切,税基的计算要根据会计报表的数据来完成,税基计算的正确与否要靠会计数据的准确与真实与否。因此,若要保证税收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完善的会计制度是不可或缺的。  我国现行的保险财会制度缺乏前瞻性,覆盖范围较窄。《保险公司财务制度》、《保险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都将管辖范围局限在保险公司上,即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而对已经设立的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保险法规中明确的农业保险机构、专业自保公司等没有涉及,这是比较大的漏洞。没有财会制度作保证,准确计税更加困难。  财会制度本身的规定使得每个保险公司有权制定实施细则,如各公司可在不违背《企业会计准则》和《保险会计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公司的会计制度。这样不同的具体办法造成业务在会计计量上的差异,从而了税基的合理性。  因此在修改《保险法》并抓紧起草通过保险业法,将各类保险机构单独的规定纳入保险业法,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的同时,扩大保险财务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将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再保险、自保公司和相互保险公司等纳入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管辖范围,同时细化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取消各类保险企业自行制定实施细则的做法。  (二)健全精算制度  在会计信息的形成中,要借助一定技术手段用于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披露。因为保险公司是以风险为经营对象,对风险的量化需要精算技术。故而在其经营中有关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披露离不开精算。保险公司平时以收付实现制作为确认基础,在会计年末转为权责发生制,以正确反映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此过程中,精算起着桥梁的作用。而且准备金的计算要靠精算技术,不同的精算假设控制了准备金的数量变动,而由准备金控制下的利润也将随之变动。所以说,在很大程度上精算控制着保险公司利润的实现。如果精算师采用了更加保守的假设来计算准备金,则会有一部分当期利润进入到准备金,从而退出税基,减少税收。  既然精算控制下的准备金关系到税基的确定(精算→准备金→利润→税基),所以《保险法》规定必须适当提取各项准备金。我国《保险法》和有关监管法规规定了保险公司应提存的准备金类型和比例,但由于缺乏准备金计算方法的具体规定,尤其是关于新型保险产品的规定更为模糊,限制了精算师根据本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的职权。加之精算制度及精算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滞后使得受精算师经验判断影响的未来的通货膨胀率、投资收益率等的预测具有很大的风险,从而影响了准备金计算的适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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