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型增值税下固定资产涉税业务会计核算的探(3)
2017-03-07 01:06
导读:5 结束语 (1)改革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使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抵扣的必要但非充分条件。笔者认为,应对的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计税扣税凭证的做法
5 结束语
(1)改革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使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抵扣的必要但非充分条件。笔者认为,应对的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计税扣税凭证的做法进行改革。转型后,增值税抵扣范围扩大,若再将专用发票作为唯一的扣税凭证,则必将在更大程度上刺激纳税人的偷漏税动机。所以应将发票法和账簿法相结合,即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只作为账簿法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这样,可以淡化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链条运行中的作用,从而有可能减少假发票的产生,降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纳税人利益上的刺激性。
(2)本文所述基本是以一般纳税人为例,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其固定资产应和存货一样,是不允许抵扣的。事实上,增值税转型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是不利的。因为一般纳税人为了能取得专用发票进行抵扣,在取得固定资产时会避免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而小规模纳税人便只能以更优惠的条件来吸引客户。所以,税法应适当降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以便在更大的范围内体现公平。
(3)增值税转型对会计核算的远不止前文所述的方面,它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如转型后,由于将增值税额纳入抵扣范围,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也因此发生变化,从而影响该资产日后的折旧额,进而影响到各期的成本、经营成果以及所得税的核算,而且增值税抵扣额的变化还会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量、财务状况等。所以,消费型增值税的实施在会计处理上会产生一系列的变化,还需要其他各方面规定的相应调整予以配合。
1 于长春. 税务会计[M]. 沈阳: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 黄鹏. 新编税务
会计学[M]. 苏州:
苏州大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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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于加宁,于星光. 企业会计制度与纳税调整[M]. 北京:物价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