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转轨时期中国公共财政体系的构建(5)
2017-03-14 01:14
导读:从图一可见,从财政本质 财政职能 财政运行的确定了“特色公共财政”的基础,而贯穿于其间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主义市场”的根本命题则确立了“中
从图一可见,从财政本质 财政职能 财政运行的确定了“特色公共财政”的基础,而贯穿于其间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主义市场”的根本命题则确立了“中国特色公共财政”的实践意义,从而最终实现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
二 、从财政本质的角度看中国财政体系的构建
(一)财政本质与公共财政体系的内在逻辑
对于作为财政学体系的基石的财政本质加以,有助于认识一系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如财政管理的方针政策、我国财政应实施的宏观调控及体制转轨变革等。在此基础上,国家分配的财政本质也规定了建设“中国特色公共财政”的基本原则和思路。首先,公共财政体系的构建必须紧紧围绕财政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关系这一经济实质。事实上,体制转轨只是使我国的经济运行模式和政府的经济职能发生变化,而没有改变我国的经济制度和生产方式,因此并未动摇财政与国家的本质联系。其次,我国当前市场秩序还不规范,仍处于较低层次的市场经济,市场失灵领域还比较多,在公共财政体系的构建中,国家干预的机制是不可缺少的,这离不开财政的宏观调控。当前提出的“振兴财政”,也就是强调以国家为主体的财政分配的权威。由此看来,的财政本质观已成为构建中国特色公共财政的理论与实践的起点。同样,构建公共财政体系也要求财政本质的现象化存在采取更合理的模式,即购建中国特色公共财政,这样,二者都为自己的存在和创造了前提。
(二)以国家为主体,把不同利益主体的分配关系结合起来
在中国特色公共财政体系的构建中,国家必须注重为社会的不同利益主体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从而把其分配关系有机的结合起来,这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一个重要原则。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交换的各方地位相互平等,任何一方都无权和无力强制对方按自己的意愿行事,必须由政府来为市场的公平竞争提供同一的规则,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低层次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坚持以国家为主体进行“公共产品”分配是十分必要的。另一方面,不同利益主体包括社会的各阶层、各集团和各种经济成分,理顺这些利益主体之间的分配关系是国家财政义不容辞的责任。财政分配作为社会生产方式中广义生产关系的内在构成环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