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的政策性职能分析(3)
2017-03-16 01:16
导读:(三)调整区域经济关系,灵活运用财政信用资源 区域间不平衡是对扩大内需战略影响最大的深层次因素之一。中国的城乡发展不平衡实际上也和区域间
(三)调整区域经济关系,灵活运用财政信用资源 区域间不平衡是对扩大内需战略影响最大的深层次因素之一。中国的城乡发展不平衡实际上也和区域间发展不平衡密切相关。以需求潜力而论,我国东、西部地区的城市市场差距并不很大。开拓市场,关键是开拓那些相对贫困、落后地区的农村市场。 实际上在过去几年中,调整区域间发展的不平衡状态始终是财政政策的重点指向。其中,区域间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已经在建立过程中,西部等发展相对滞后地区已成为“国债项目”配置的重点区域,2002年税赋改革中所得税改为中央与地方分享税的目标也在于加大中央财政对区域间发展不平衡程度的调控能力。但从2000年初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的实践看,仅仅依靠中央财政的直接投入并不能满足西部发展的对增量资源投入的需要。要实现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的战略目标,我们还需要探索以较少的财政资源调动更多增量资源向这些地区集中的措施。 在东部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特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已经有过以“两免三减”等税赋减免措施实现“以小搏大”的成功经验。,这种引进外资优惠政策已经扩大到西部相当大的范围。但西部情况与东南沿海地区不同。简单的税赋减免对引进外部资源尚不充分。在很多地方,要使税赋优惠政策真正发挥作用,尚需在投资的软硬环境上有较大改善。 改善相对落后地区的投资环境要中央与地方政府一起上。现在看来,有必要在新的战略发展周期内积极探索“地方发债、中央贴息”的方法。 允许地方政府发债也应当成为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西部大开发、老基地再振兴、部分区域环境与国土整治等方面,都可以通过发地方债的方式调整资源在区域之间的配置格局。不仅可以在本地发地方政府债,而且可以通过公众化的债券市场面向全国发地方政府债。其中,对涉及全局战略的地方发展任务可采取地方发债、中央财政贴息的办法给予支持。这种与区域发展战略、与资本市场密切结合的财政措施,实际上赋予了积极财政政策中“积极”以新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