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当前国内外税收服务体系的认识与构想(2)
2017-06-11 01:06
导读:二、当前我国税收服务体系的现状 正确认识和了解我国现行税收服务体系的现状与不足,并能准确地把握和定位,对建立和完善现行税收服务体系具有重
二、当前我国税收服务体系的现状 正确认识和了解我国现行税收服务体系的现状与不足,并能准确地把握和定位,对建立和完善现行税收服务体系具有重要的积极指导作用。 一是服务理念明显滞后。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税收服务理念相比,我国的税收服务理念形成时间较晚,真正意义上“为纳税人服务”理念的提出,始于1993年的全国税制改革会议,确立于1996年的全国征管改革会议。2001年新的《征管法》首次以法律形式,将为纳税人服务纳入税务机关的重要职责之内,明确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解决了征纳双方地位不对等的问题,为深化税收服务奠定了法律基础。2003年,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38号),对纳税服务进行再规范,丰富和了税收服务理念和服务理论。 二是服务意识有待加强。我国传统的“税务机关是管理者,纳税人是被管理者”的观念还存在于税务人员潜意识中,“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观念没有形成。,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服务更多地从方便税务机关管理的角度出发,没有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体系,不能满足纳税人的需要。如税务机构的收缩,客观上造成了一些偏远地区纳税人开票难、办税难、多头跑、多跑路。同时,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信息不对称。如新出台的税收政策,税务机关宣传不及时、纳税人因税收政策不了解而被处罚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服务机制不尽完善。近年来,我国各级税务机关以自我为中心,推出了各式各样的服务措施,出台了有关税务服务的
规章制度。但是在全国依然没有形成统一、完备的税收服务体系,还没有从立法的高度加以确认。同时税务机关还缺少统一规范的税收服务考核评估机制,侧重于对税收计划、征管和队伍建设的考核。此外各界和纳税人参与的外部评价机制也不完善,还不能全面、客观的衡量税收服务工作。 四是服务手段需要改进。客观地讲,伴随着我国的,一些高的技术与手段在税务部门得到了不同程度的,但区域性、局限性强,手段与效率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比如机联网、金税三期工程仅停留到国税系统的条条之上,兼容性差,就是与地税部门都不能对接。同时,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业务技能不适应税收工作的需要,为纳税人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办法不多。 五是服务档次有待提升。主要滞留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优美环境”等较浅层次上;好多的规章制度,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停在口号上,没有很好地落实到税务人员的自觉行动之中。甚至在个别地方,依然存在“脸难看、事难办、话难说、门难进”的现象。
三、完善我国税收服务体系的构想 借鉴和吸收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税收服务的做法,结合我国税收服务的现状,我们认为要在我国建立一个以纳税人为中心,全面、系统、开放式的税务服务体系,切实维护纳税人的权利。当前可从以下六个方面入手,建立和完善我国新时期税收服务体系。 一要更新服务理念,明确服务职责。以新公共管理为基础,建立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税收服务体系,形成平等互信的征纳关系,真正把纳税人当作“顾客”、“上帝”来对待,做到“服务至上”。进一步明确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的服务职责与责任,加强服务质量考核、述评,促进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当前,要在国家、省、市、县成立专门的为纳税人服务机构,明确其工作职责。要全面推广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一个日常咨询的交流平台。要办好“税务网站”,接受纳税人网上咨询、举报和投诉,免费向纳税人发送税收资讯,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税收政策服务。 二要提高人员素质,增强服务本领。人是决定因素。有了好的服务观念,还需要税务人员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本领。当前,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实行绩效管理,打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干部,激励税务人员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增强业务技能,与税务部门的科技发展形势相适应。要针对当前税务系统人员年龄结构偏大,知识老化的现象,加大税务人员
培训力度,更新知识结构,同时要吸纳“新鲜血液”,招收专业人才强化税务队伍建设。 三要简化办税程序,提高行政效率。要进一步优化税务部门内部的工作流程,解决纳税人“多头跑”、“多次跑”的。要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按照“办税事项在前台集中,服务在外部延伸,业务在内部流转,质量在后台监控”要求,把税收服务事项拓展到所有纳税人、所有税种、所有涉税事项,实现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认证系统、交叉稽核系统、协查系统、申报纳税系统和发票、、统计、纳税评估系统等6个系统的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真正让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享受“一窗式”服务。 四是推行多元申报,降低纳税成本。按照税务、银行、国库、纳税人“四位一体”的要求,加强与银行、国库、电信、邮政等部门的联系,确保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系统全面推行到位。通过多元化电子申报纳税方式缴入国库,实现真正意义上的集中征收,解决制约税收征管改革的瓶颈问题。要以节约时间、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为切入点,充分发挥电子和中介部门的作用,做到一切为了服务纳税人,一切方便纳税人。 五是推行诚信办税,改进服务方式。在做好首问负责、限时服务、提醒服务的基础上,实行巡回服务。对没有设立办税机构的边远地区,根据地域情况和机构设置情况,设立若干税收服务项目工作点,定期派出税务人员巡回宣传税法、接受税务咨询。普及文明用语,营造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的服务环境。开展服务专项评议,广泛听取纳税人对税务机关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改进服务措施。推广联合服务,与地税、工商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换制度,联合评定纳税信誉等级和先进纳税人,表彰诚信纳税的典型。搞好协税服务,充分建立与地税、工商、公安、银行、新闻、财政等部门协税护税的网络,并从法律层面明确其协税护税的责任。 六要提供维权服务,保障合法权益。将《税收征管法》明确的免税权、退税权、行政复议、诉讼权、检举控告权、申请赔偿权、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保密权等,作为纳税人不容侵犯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建立纳税人共同参与的理税机制,凡是出台新的税收政策和举措,事先要广泛、充分征询纳税人意见。要积极探索建立税收法律救助服务体系,接受纳税人的投诉、申诉,及时帮助纳税人解决涉税问题;认真落实听证制度,拓宽听证范围,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税收法律服务。要加大举报奖励制度的落实力度,鼓励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及时举报涉税违法行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