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用模具的会计核算及相关税务问题(2)
2017-07-04 01:03
导读:无论怎样分类,生产用模具肯定应该归入“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这一大类,所以判断其核算类别的标准是使用年限是否超过一年,而
无论怎样分类,生产用模具肯定应该归入“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这一大类,所以判断其核算类别的标准是使用年限是否超过一年,而不考虑价值高低。当然这也不是说凡是模具一概不论价值高低都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而是说只要价值符合通常的固定资产标准且达到行业和企业自己制定的固定资产标准,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就应该作为固定资产而不能作为低值易耗品核算。按制度规定,企业应该制定自己的固定资产标准,如果企业自己没有制定标准,则应按照当地制定的标准或同行业企业通常的管理惯例为参考,或者直接简单地按照2000元作为标准来衡量。
二、外购模具的会计核算和税务处理
外购以及委托加工模具的核算相对简单,因为其成本比较明确。不过企业多倾向于将外购模具核算为低值易耗品,因为通常认为按此核算其购入价款中包含的进项税可以申请抵扣。 对此,会计方面除前面引述的内容之外,现行规范并无特殊规定,而在《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2001)指南中曾规定,对于企业所持有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