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七”完成增值税免抵退(2)
2017-08-04 06:52
导读:[例3] 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率17%,退税率13%,有关的经营业务如下:购进材料20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当月进
[例3]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增值税率17%,退税率13%,有关的经营业务如下:购进材料200万元,进项税额34万元,当月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留抵税额6万元,内销收入100万元(不含增值税),出口货物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计算:(1)剔税的抵减额=100×(17%-13%)=4万元 (2)剔税=200×(17%-13%)-4=4万元(进项税转出) (3)抵税=100×17%-(34-4)-6=-19万元<0 (4)尺度的抵减额:100×13%=13万元 (5)尺度:200×13%-13=13万元 (6)比较:应退税额为13万元,期末余额为0 (7)免抵税额=19-13=6万元(会计上称出口抵减内销销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