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流转税:现状分析、国际趋势与改革思路(3)
2017-08-08 01:00
导读:(三)加大征管改革力度,建立严密高效的地方税征管体系。 地方税收具有税源分散、收入隐蔽、难于控管的特点。因此,要强化地方税收征管,必须建
(三)加大征管改革力度,建立严密高效的地方税征管体系。 地方税收具有税源分散、收入隐蔽、难于控管的特点。因此,要强化地方税收征管,必须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和新税制要求的、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实现税收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 1.建立和健全四项机制,促进税收管理规范化。一是在征收、管理、检查、行政复议等环节建立起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做到依法办事、依率计征,制止各种腐败行为。二是建立竞争机制,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环境,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建立信息传导机制,加大税源管理,打击偷漏税行为。四是建立考核机制,奖优罚劣,激发工作积极性。 2.以信息化为支撑,实现税收征管化。一是按职责明确的原则,将征收管理划分为管理职能、征收职能和检查职能。二是根据征管法的要求,实行征收、管理、稽查专业化管理,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三是规范征管基础工作,重组征管业务。四是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实现以事定岗、以岗择人。 3.建立税务机关和中介组织相结合的服务体系。一是建立税法公告制度,方便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信息。二是合理设置办税服务厅,设置必要的办税设施,真正做到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一条龙”服务。三是推行多元化申报方式,积极推行申报、缴款的化、化。四是积极、稳妥地发展税务代理业,为需要服务的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纳税申请、税款缴纳等服务。
(四)建立地方税收司法保障体系。 目前,各种偷税、骗税、抗税现象依然普遍存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健全地方税收保障体系,维护良好的税收秩序。 1.设立“税务警察”,作为税务机关的内部职能部门,由税务机关领导,受公安机关监督,根据赋予的权力,对妨碍执行正常公务的犯罪分子和涉税犯罪行为依法惩处。 2.建立比较独立的税务检察机构,由税务机关直接领导,受人大监督,独立行使检察权,专门负责税务犯罪案件的调查,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建立税务法院,专门负责审理税务行政诉讼案件和税务刑事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 4.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税务司法程序。可有两种类似模式供选择:一是类似日本的税务司法程序。法律赋有权限的税务人员(税警协查)对税务案件进行调查后,将结果报告税务局长,构成犯罪的,移送税务检察机构提起公诉,税务法院按程序受理、审判、裁决、执行。二是类似美国的税务司法程序,即由税务人员对案件进行调查,并直接上诉税务法院,再由税务法院负责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