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法的现代性题目(2)
2017-08-08 05:16
导读:税法的现代性题目与社会实践有着高度的同构性,中国税法现代性题目正是从税法角度对中国现代化实践中出现的题目进行反思而存在。 (1)税法价值观的
税法的现代性题目与社会实践有着高度的同构性,中国税法现代性题目正是从税法角度对中国现代化实践中出现的题目进行反思而存在。
(1)税法价值观的滞后
当前我国税法的价值取向,不管是公平为主,还是效率至上,都是在当前现有的非持续发展的生产模式下产生的。由于产业化即现代性(吉登斯语)的核心在于经济发展,至于生态保护几乎被置于虚无的境地,这是现代性的非理性的一面。
当今,谋求可持续发展愈加成为各国政府的共叫,这是一种与自然***的生态环境意识和新的价值观。 在西方国家现代性完成后解决现代性题目的现在,我们应当审慎反思他们的经验与教训。因此,我国税法必须走出误区,确立税法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要求,使我国税法也走上绿色化的道路,是缓解税法现代性题目的基础所在。
(2)制度的缺失
“从社会制度秩序的角度来看,现代性也就是社会秩序的制度化、形式化和程序化”。 因此,我国税法的现代性题目则是税法的非制度化、非形式化、非程序化,其题目的核心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观的生态税法的缺位。西方发达国家根据本国国情设立了自己的生态税法,取得了良好效果。而我国现行税法固然经过几十年的努力,但是,环境题目并未因大量的环境法律法规和规章而改善,相反越来越严重,究其原因是各方只重视自身利益。
世界银行专家早在1991年出版的《世界税制改革的经验》一书中就建议发展中国家“针对环境在破坏,须收环境税”。因此外在形式化的生态税法之构建成为我国税法现代性题目缓解的主要方案。
参考文献: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M].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P46~P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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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美)E.博登海默 邓正来 姬敬武译:法理学——法
哲学及其方法[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P227. P233. P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