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2)
2017-08-09 02:35
导读:德国出口退税的一般做法 (一)出口退税的协作管理 德国的征税管理与退税管理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退税管理之所以简单,主要依靠有力的征税管理,
德国出口退税的一般做法 (一)出口退税的协作管理 德国的征税管理与退税管理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退税管理之所以简单,主要依靠有力的征税管理,使出口货物在出口前各个环节基本上能做到依法及时足额征收税款。同时,依靠海关对出口货物出境、价格、数量、质量、规格、品种严格把关,在出具出口货物申报单和对出口货物协查等方面与税务机关积极配合。德国出口货物须经海关出口货物查验部门和出口货物出关管理部门确认此货物已出口,并在出口货物申报单上加盖两部门印章,方能凭此申请零税率计税。税务部门若对出口货物申报单有疑问,可随时向海关查询。在结汇方面若有疑问,还可向银行等部门查询。 (二)出口退税机构的内部管理 德国的税务机关一般设税款征收(退库)、税务检查、税务稽查,税务事务、资产评估等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职能管理部门。审查办理税款退库的人,无权对企业进行检查;税务检查人员只负责检查,无权处理;税务法律事务部门只负责对企业检查结果审核及其他涉税法律事务,无权退、查;资产评估部门只负责对纳税人应税财产价值的评估,无权征收(或退出)税款。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严密的执法网。另外,德国税务机关对出口退(免)税的管理,不仅重视退(免)税时的审核和退税后的检查,还重视退税前的管理。对大的出口企业派人常驻企业,把退税管理的环节前移。 (三)出口退税的财政负担 德国增值税是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共享税,增值税的征收和退库,包括出口货物退(免)税,均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共同负担。
韩国出口退税的一般做法 (一)出口退税政策 韩国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不论是制造商自营出口还是制造商委托代理商代理出口,或是出口商买断出口,均给予全部退税。自营或代理出口的,退税给制造商;买断出口的,退税有两种情况:一是有出口信贷的出口商,供货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凭供货商提供的零税率税金计算书和国内信用证给供货商办理退税或抵扣进项税额;二是没有出口信用证的出口商以含税价收购出口货物,出口商所在地的税务部门直接退税给出口商。 (二)出口退税的管理机构 韩国对出口货物实行彻底退税,按照增值税的常规进行管理,由纳税人所在地税务部门办理退税,未设立单独的退税机构。出口退税是基层税务部门负责审核办理的,由基层税务部门在其税收收入帐户上支取,如退税额超过该地区的税收收入数额,则从其他税务所的收入帐户上借支。
智利出口退税的一般做法 (一)出口退税政策 凡用于生产加工出口产品而购置的原材料、固定资产、汽车及零部件等所交纳的增值税,在完成出口时享受退税;出口公司为生产出口产品而购置的不动产所交纳的税金,报经部审查批准,也可享受退税。 (二)出口退税的协作管理 出口退税工作由国库、国内税务总局和中央银行三个部门共同完成。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明确,相互协作,共同监督,通过机信息系统的管理,加强了对每一家出口退税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出口能力、财务状况、纳税情况等的监督管理,确保出口退税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出口退税的监控手段 第一种是经常性的检查。即一方面聘请有关专家对某些出口公司的生产进行调查。包括:生产状况、出口能力、投资情况。另一方面对出口公司经营状况进行调查:公司的注册登记是否有效;是否超出国家批准的经营范围和经营项目等。要将这些情况及时向国库和国内税务局反映。第二种是当某一出口公司提出退税申请时进行的专项调查。国内税务总局在全面了解出口退税公司的情况后,如果发现其中某一些出口公司提供的有关数据资料同以前的资料有较大的出入,就要直接向出口公司询问。并报请国内税务总局派专门的审计单位进行调查,由审计单位将查清楚。
对完善我国出口退税制度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