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化程度对我国公共财政监督体制建立与实施(2)
2017-08-13 01:35
导读:2.完善健全的法制以及依法治国是公共财政监督存在和的必备条件。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化社会是法治社会。公共财政的市场性决定了公共财政的法
2.完善健全的法制以及依法治国是公共财政监督存在和的必备条件。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化社会是法治社会。公共财政的市场性决定了公共财政的法治性,而公共财政的法治性意味着社会公众通过政府预算的法律权威,从根本上决定、约束、规范和监督政府的财政行为,使其鲜明地体现出财政是社会公众的财政即财政的公共性,因而也决定了公共财政监督的法治性。它要求加强法律对财政的监督力度和法律对财政内部监督的约束,加强和规范法律对财政的制度化建设,促使财政内部监督由人治向法治转化,促使传统的单纯依靠行政权力进行的财政内部监督向依靠法律和制度的监督转化。因此,要建立公共财政监督体系和保障机制,并使之发挥作用,最关键的就是要健全和完善法制。同时,需创造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宏微观环境。
3.民主化
政治是公共财政监督作用发挥的政治制度保证。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决定了公共财政监督的公共性,公共财政监督的公共性突出于社会公众和人代会对政府财政活动的监督作用。因此,政治体制的民主化改革则成为了公共财政监督体系和保障机制是否能真正建立并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民主社会认为,政府的权力是人民所赋予的,官员代表着人民行使权力,而人民负有监督权和知情权,人民或纳税人不仅需要知道自己为什么纳税和交费,同时还要知道自己纳的税、缴的费用到了什么地方、使用如何。所有的财政活动都必须对社会公众、对纳税人负责,都必须由他们来决定和监督。这就需要将对政府财政活动的监督和知情转化为公众的权利,实现权利对权力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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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我国公共财政监督体制的根本性制约因素:市场化程度
从以上约束条件来看,市场经济体制、法制及政治民主化是建立公共财政监督体制的关键性条件,而这些条件都与市场化程度息息相关,市场化改革的力度越大,市场推进的越快,市场经济越发达,市场经济体系越健全,市场经济秩序越好,公共财政监督体制的作用发挥越充分。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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