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社会保障税制新议(2)
2017-08-18 01:54
导读:从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速度来看:1994年,国务院制定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提出用7年的时间解决贫困地区8 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
从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速度来看:1994年,国务院制定了《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提出用7年的时间解决贫困地区8 000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到2001年底,贫困农村人口已减少到2 800万,年平均脱贫743万人。按照这个速度,从2002年开始,再用不到4年时间就可实现彻底脱贫。
从非农民化的潮流来看: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这种非农民化的潮流,为向农民开征社保税创造了极好的社会条件。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的大转移,不仅增加了他们的收入,使社保税有了税源,而且产生了雇主和雇员的组合关系,为社保税创造了纳税主体。
从十六大提出的全面繁荣农村的新思路来看: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农村经济问题必须统筹城乡社会经济发展。城乡统筹的新思路击中了农民增收难的要害。随着新思路在实践中的展开,农民增收就有了源头活水,农村社会保险的经济条件就会逐步创造出来。
三、开征社保税的基本原则
1.坚持轻税负的原则。我国是一个家,农业又是国民结构中的一条“短腿”,因此在全面建设小康的过程中必须保持较高的积累水平。此外,我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还不高,故税负应从轻。税负从轻的办法,一是通过税率设计来体现,二是利用税制特有的调控机制如起征点、免征额等来控制。
2.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在这样的情况下,开征社保税绝不能“一刀切”,而应采取“征高免低,梯次推进,逐步扩大,全面覆盖”的办法。具体设想为:把起征点定在社保税开征前一年全国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上,达到或超过者征,没达到者不征。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西部大开发和扶贫工作不断收到实效,达到起征点的农民人数会不断增加,直至全部达到。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3.坚持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原则。按照社会保险体系的理论定位,开征社保税与建立个人账户制度不兼容。也就是说,要开征社保税,就不能建立个人账户,反之亦然。这里,我们看一下个人账户制度。
个人账户应该说是社会保障制度极前卫的创新,也是国际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潮流。其优点有:①把交保费(税)与领保金对应挂钩,极大地减轻了收费(征税)的阻力;②可以有效避免“现收现付、代际互济制”在老龄化高峰时产生的财务危机;③个人账户具有较好的可流动性和可持续性。不兼容的理论依据是,社会保险基金通过税收筹集就要纳入预算,纳入预算的资金就应统一调度(即社会统筹),而不能与个人挂钩。笔者认为,在征收社保税和建立个人账户之间并没隔着万里长城,把二者联在一起只是个论,限于本文篇幅,恕不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