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性担保、补偿替代与政府债务——兼论我国的(2)
2017-08-18 03:11
导读:在经济转型期内我国形成了一个以中央政府为核心的完整的政府隐性担保体系。这个体系包括四个层次:一是中央政府对国有经济部门(包括国有银行、国
在经济转型期内我国形成了一个以中央政府为核心的完整的政府隐性担保体系。这个体系包括四个层次:一是中央政府对国有经济部门(包括国有银行、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包括国有粮棉流通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及其他国有附属机构)的隐性担保;二是中央政府对资本市场的隐性担保;三是中央政府的养老金隐性担保;四是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债务的隐性担保。在对国有银行、国有企业等提供隐性担保时,政府没有负债;但是,如果债务人发生违约,政府将有义务偿还债务,此时,隐性和或有负债将成为政府的实际负债。(注:比如1999年“广信”破产时,虽然根据1995年《担保法》政府并没有代偿“广信”债务的法定义务,但政府还是部分地履行了1995年以前的隐性担保承诺,承担了一部分的对内对外债务。)因此,判断我国的财政风险,不能仅仅停留在赤字率、负债率这样几个显性指标上,还需要(或更需要)关注由我国庞大的政府担保(主要是隐性担保)体系所引发的政府或有及隐性债务。
三、补偿替代:一种解释
对政府提供隐性担保的部门进行进一步,不难发现这些部门,如银行证券等部门、保障、国有等都是我国渐进式改革较晚才触及的部门(如表3)。这时的改革步骤仍要具有“帕累托改进”的性质几乎是不可能的,而“非帕累托改进”就必然意味着改革会面临来自各方面现实和潜在利益受损者的阻力,在客观上加大了政府推进改革的难度。
为了消除改革的阻力,政府的一般做法是对利益受损者进行“补偿”或“赎买”,以换取人们对改革的最广泛支持。通常的补偿有两种不同的方式:显性补偿和隐性补偿。显性补偿往往动用政府财政资源对利益受损主体进行直接补偿,这种方式在我国又分为两种具体的表现形式:一是樊纲所说的“让利”行为,中央政府“让利”行为的实质是把本应纳入到财政收入中的一块收益让渡给企业或地方政府;政府给予某项改革涉及到的潜在利益受损者直接的财政补贴,典型的是70年代是80年代初进行的对城镇居民的粮价补贴(注:改革能够提高农业的产出和农民的收入水平,但粮食价格的提高却可能损害到城镇居民的既得利益。胡汝银(1992)就曾指出,政府在推进农业改革的同时,通过一种配套性的财政补贴政策对城镇居民进行补偿性的粮价补贴,便既可增加粮食供给,又能够使得城镇居民成为农业的受益者和农业改革的支持者。)。显性补偿在财政风险矩阵中表现为政府直接显性负债。而隐性补偿最主要的就是政府在经济重构过程中为各经济部门提供的显性或隐性担保,这些担保产生了政府的隐性和或有负债。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当改革进入“攻坚战”阶段,为减缓或消除改革的阻力,政府对潜在利益受损者的补偿将加大。此时,政府将面对两种补偿方式的选择。William Easterly(1999)从政府资产净价值的视角出发构建了“财政调整假象”模型,分析了政府财政调整的过程(注:模型请参见Easterly,William ,1999,"When Is Fiscal Aajustment an Illusion?",EcoaomicPolicy(April ),p.57-86.)。本文将对Easterly模型加以简化来分析政府在渐进转型过程中对不同利益补偿方式的选择及其对政府债务的。
政府被视为一个经济主体,有自己的效用函数。政府的效用函数取决于政府的消费量,政府在整个经济转型期间的动态最优化问题就是如何使自身跨期消费的效用现值最大:
(公式略)
其中C 代表政府的消费,ρ代表政府的贴现率,t 为一个连续的时间变量。
(公式略)
其中A 代表政府的资产价值(包括税收部分)(注:鉴于或有债务的不确定性,所以这里的Lc实际上是一个期望值E (Lc)。),代表政府的直接显性负债;代表政府的直接隐性负债,Lc则代表政府的或有负债,它包括或有的显性负债和或有隐性负债两个部分。政府资产的回报率和债务的利息率都用常数r 来表示。这里政府每一期的消费C 不仅包括政府本身对公共资源的消费,还包括政府在转型期内给予不同利益集团的优惠和租金,即“赎买”或“补偿”。从这个角度看,除了财政领域,有一部分政府效用来自赎买改革的社会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