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赠与税开征的效应分析(2)
2017-08-19 03:59
导读:二、遗产税赠与税开征的财政效应 遗产税赠与税开征的财政效应主要表现为对财政收入的。遗产税赠与税作为财产课税体系中的重要分支,具有筹集财政
二、遗产税赠与税开征的财政效应 遗产税赠与税开征的财政效应主要表现为对财政收入的。遗产税赠与税作为财产课税体系中的重要分支,具有筹集财政收入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即使现今,各国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仍是财产课税,但伴随着财产税从主体税种蜕变为辅助税种,遗产税赠与税筹集资金的作用已经非常有限,遗产税赠与税的财政收入效应逐渐弱化。比如,美国1985年的遗产税赠与税收入为56亿美元,约占全部税收收入的0.7%,在1990年的联邦预算中,两项税收为93亿美元,仅为财政收入总额的0.9%.再比如德国,1997年、1998年、1999年遗产税收入分别占总税收收入的0.51%、0.58%、0.67%.在多数发达国家,遗产税收入占总税收收入的1%左右。假如开征初期遗产税的比例能占到0.5%,那么遗产税的一年征收额大约有50亿人民币。50亿当然具有提高财政收入的意义,但征收遗产税绝不会成为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开征遗产税更加积极的意义将体现在缩小贫富差距,使社会生活达到相对平衡。 遗产税赠与税的财政收入效应弱化的原因很多,一是由于所得税系和流转税系的主体税种的加强。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国家,由于所得税富有弹性,成为经济的自动稳定器,且较好地贯彻了税收量能负担的公平原则而成为主体税种,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越来越大,而财产课税由于其弹性较弱,不能适应财政需要的变化而及时筹集收入;二是由于征收工作具有偶发性、一次性特点,且征收面较窄,即使发达国家,课税人数也仅占死亡人数的1%-6%.如美国每年去世的人中只有2%的人需要付遗产税,在日本,也只有5%的死亡者才需要交遗产税,而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富人少,穷人多,最终要交纳遗产税的可能只占到死亡人口的1%至2%。这是一个非常小的比例,只涉及那些位于社会收入金字塔塔顶的人群;三是遗产税和赠与税存在着严重的逃避税,致使其聚财功能更加削弱。美国学者塞力格曼认为财产课税的最大缺点就在于此。由于逃避税严重又缺乏有效的制止和防范手段,客观上对逃税等违法行为起着鼓励作用,故塞力格曼称这种课税制度为“逃税与欺诈的学校”。政府课征遗产税和赠与税时人们往往利用对配偶遗赠的处理、财产信托、虚假性慈善捐赠、隐匿动产和无形资产等方式逃避遗产税和赠与税,使其实际征收率大大低于名义税率,实际收到的税额远远低于应纳税额,从而削弱了该税的聚财效应。以制度完备、征管严密而著称的美国,其遗产税只能征到相当于应税收入的10%;四是征税难度大,征税投入力量相对较多。,日本全国从事遗产税的职员占全部职员的7%,征税成本相对较高。
三、遗产税赠与税开征的社会效应分析 遗产税赠与税开征的社会效应主要表现为对公平社会财富分配、增强社会公益意识等方面的影响。 1.对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的影响。遗产税赠与税的课税依据之一的“均富说”。就是设想运用此税将少数人过于集中的财富收归国有,然后再通过转移支付制度等重新分配,限制了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均平社会财富分配。并且由于遗产税赠与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较高,且设起征点,使该税成为对富人征收的税种,则对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的效应更大。现代各国先后开征此税正是看重了它的均平社会财富的作用。 通过开征遗产税来调节社会分配不公,必须具备二个前提:一是社会财富确实大部分集中于少数人手中,贫富严重不均;二是遗产税的开征能兼顾公平与效率,即在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的同时不至于造成过高的效率损失。事实上,遗产税赠与税由于财产难以核查、难以估价、纳税人逃避税严重、税务机关课税成本的加大等因素的存在使得遗产税赠与税对公平社会财富分配的实际效果低于预期。 2.有利于增强人们的法制观点,鼓励勤劳致富,限制不劳而获,促进社会稳定。遗产继承和财产的赠与获得,被认为是一种典型的“不劳而获”的行为,国家通过征税将被继承人的一部分遗产收归国家所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制约和限制这些财产代代相传地积聚于少数人手中,间接鼓励人们通过正当劳动提高生活水平,不依赖遗产过寄生生活。这对鼓励勤劳致富,限制不劳而获,促进社会的稳定具有积极的作用。 3.有利于增强人们的社会公共意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遗产税赠与税的开征,使得有钱人面临两个选择:一是交遗产税赠与税;二是捐给社会公益事业。由于遗产税赠与税有对捐赠的扣除,促使人们关心社会公益事业,这不但对利无损而且对名有益。美国的钢铁大王卡内基认为,人们之所以积极聚财,并不是要传给其子孙,而是为了显示他们能成功的本领,越是成功的人士,越想通过捐赠等善事来维护自己的良好的社会形象。如全球首富比尔。盖茨去年宣布将他们两个孩子的遗产继承金额限制在1亿美元以内,而将剩余的大约可达1千亿美元的财富全部捐赠给慈善机构和社会福利事业。 4.让年轻人学会自立,从而有利于社会进步。通过遗产的继承,高收入者将其财产转给了后代,使其后代不劳而获而获取了巨额的遗产,不少人在获得大笔遗产后便大肆挥霍,甚至堕落成放荡不羁、纸醉金迷和被社会抛弃的寄生虫,所以卡内基认为“巨额的遗产对于继承人不但不能给予他幸福,而且实在是一种祸根”,他认为“缴纳遗产税是一个有钱人的责任”。遗产税有助于减少纨绔子弟,在西方,有“三代以上无富翁”的俗语。遗产税会让年轻人学会自立,不要躺在父辈的财富上坐吃山空。它告诫人们,留给孩子钱财是无用的,留给孩子真才实学和谋生的本领才是最重要的。因此,盖茨同当今世界的许多富人一样遵循“再富也不能富孩子”的原则,宁愿将钱捐献给社会也不愿多给一分钱让孩子去挥霍。遗产税赠与税的开征可以促使年轻的一代学会自力更生,自立自强,从而推动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