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绿色采购的国际经验与借鉴(2)
2017-08-29 01:04
导读:二、我国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时机基本成熟 从目前面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看,我国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不仅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二、我国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的时机基本成熟 从目前面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形势看,我国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不仅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1.循环经济为政府绿色采购提供了战略机遇 在经济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出现的资源环境瓶颈问题目前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构筑和谐社会,就必须改变社会经济发展模式及其技术范式,走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可持续消费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基本内容,也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而政府绿色采购是建立可持续消费体系的重要切入点。可以说,落实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为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供了重要的战略机遇。 2.我国《政府采购法》对绿色采购已有原则性规定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9条明确规定了政府采购的保护环境目标,⑦“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高和环境保护产品,促进环保企业的发展,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⑧。目前,我国的政府绿色采购法刚刚实施两年,有关实施细则和制度正在进一步完善当中,这是制定绿色采购法规的有利时机。 3.我国已具备了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的市场条件 从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和绿色采购产品的规模来看,我国已具备了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的市场条件。由国家环保总局响应联合国环境与大会提出的可持续发展思想和全球生态标志运动而发起的环境标志计划诞生于1993年,已经由国家环保总局批准颁布了56项环境标志标准,已有1000多家,18000多种产品获得中国环境标志认证,形成了700多亿元产值的环境标志产品群体。⑨环境标志产品的特性,主要从环境友好角度充分考虑减少环境污染、对人体健康安全、资源能源节约、再生资源利用以及产品的可回收和再循环。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制度基本涵盖了政府采购的产品,是下一步我国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标准、清单和指南的重要基础。
三、国外政府绿色采购对我国的借鉴及其启示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国际成功经验,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和建立我国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1.完善相关法规,全面推行政府绿色采购 从美、欧等发达国家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的经验来看,通过立法强制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是他们的共同做法。因此,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是我国推行政府绿色采购、“绿化”政府消费行为的首要措施。从长远来说,我国应像许多发达国家一样,制定专门的《政府绿色采购法》,对政府实行绿色采购的主体、责任、绿色采购标准和绿色采购清单的制定和发布进行明确规定。我国《政府采购法》刚刚颁布两年并在法中已有相关原则性规定,因此现阶段可以在该法的框架下,制定和颁布适合我国国情的政府绿色采购实施条例或办法,从政府绿色消费的要求出发完善和细化目前的政府采购法,为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建立绿色采购标准,发布绿色采购清单 绿色采购标准的制定是实施政府绿色采购的核心。可以根据目前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等制度,选择政府采购所涉及的优先领域,分行业、分产品制定绿色采购标准和清单。 从国际经验看,环境标志产品是各国制定绿色采购产品标准和指南的重要基础。为了核查和审计的方便,许多国家都将环境标志产品与政府绿色采购产品挂钩,政府绿色采购产品指南的制定都以环境标志产品为依据和基础,要求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如德国的蓝色天使标志、日本的生态标志等。因此,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成为推动政府绿色采购的重要配套制度。 3.公开绿色采购信息,完善监督机制 环境信息是制定政府绿色采购指南、发布产品清单的重要依据。日本的绿色采购产品非常重视环境信息的规范和发布,其绿色采购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注重环境信息的获取、利用和发布。积极获取有关产品生产和出售企业的环境信息,并按照一定的规范发布,成为绿色采购实施和监督的重要依据。因此,我国也需要制定公开产品相关环境信息的规范,并公布政府绿色采购的实际执行情况,建立人大和公众等对政府绿色采购的监督机制。 4.通过手段,扶植绿色采购发展 由于采购活动在本质上是一种经济行为,因此,采用经济手段推行绿色采购是经济活动的客观要求。为此,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首先,实施价格补贴。由于多数绿色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费用要高于非绿色产品,因此,政府在采购时可为绿色产品支付额外的费用,或者对生产绿色产品的企业实施价格补贴。实施价格补贴是西方发达国家推行绿色采购的一条成功经验。为此,应该允许政府以高于市场平均价来购买绿色产品。这要求财政部门在进行政府采购预算时,对进入绿色“清单”产品的购买要给予一定的“价格补贴”,以此来保证采购人购买绿色产品有资金来源。 其次,实施财政补贴。对绿色产品生产企业和开展绿色产品开发的企业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对于更新、改造生产设备和工艺手段的资源消耗型企业也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通过财政补贴以补偿生产企业对环境的治理费用和保护稀缺资源,引导、鼓励更多的企业从事绿色生产。 最后,对绿色消费和绿色生产进行适当的税收减免。对浪费性消费和污染环境的消费课以重税,比如,开征高额的增值税和资源税,抑制其生产和消费,而对绿色产品的生产和消费在税收上给予适当的减免,降低厂家生产成本,激励公众消费绿色产品,从而形成一个有利于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的良好氛围。 总之,在落实发展观,构建和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的大好形势下,在环境标志认证等相关配套制度和环境友好型产品市场的支持下,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十分必要,并切实可行。目前迫切需要在现有《政府采购法》的框架下,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尽快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实施法规,制定绿色采购标准和清单,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尽早全面推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引领我国可持续消费模式的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