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前我国保税区存在问题及改革的必要性(2)
2017-09-03 06:48
导读:三、我国保税区改革的必要性 针对我国对保税区立法不完善的现实,《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于2001年10月1日实行,解决了外汇政策存在的问题。对于赋予
三、我国保税区改革的必要性 针对我国对保税区立法不完善的现实,《保税区外汇管理办法》于2001年10月1日实行,解决了外汇政策存在的问题。对于赋予区内企业进出口经营权问题,外经贸部经过调研已提出初步的试点方案,目前还没有落实。海关总署与税务部门对保税区的出口退税问题仍然没有解决。2002年,海关总署牵头组织有关保税区管委会、海关,草拟了《保税区条例》(初稿),并就《保税区条例》的进行了多次研究探讨。海关总署已将立项报告呈送国务院法制办,力争将该条例列入2003年国务院的立法计划,并配合做好《保税区条例》(初稿)的起草、定稿的具体工作,争取其早日出台。2002年3月,出席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皮黔生代表领衔向大会提交议案,建议加快制定全国统一的保税区法规,使保税区建设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皮黔生在议案中指出:由于缺少国家立法;使各地区、部门对保税区的认识不统一;管理中存在体制不顺、政策“冲撞”等问题。因此,必须加快立法,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各保税区发展的问题和困难,充分发挥保税区在我国对外贸易发展中的作用。保税区立法应遵循:借鉴
世界经济自由区的成功经验,按照国际通行做法,从我国实际国情出发,体现中国经济自由区的特色等原则。 由于国际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如何进一步改革保税区的管理体制,更好地发挥保税区的优势,成为一个紧迫的。2002年,面对我国入世的新形势,根据成思危的建议,国家基金委员会管理部集中了国内几十位专家学者,就保税区管理体制与模式的问题进行了论证。课题组取得了具有重要和现实意义的成果,研究认为当前保税区改革具有战略意义,而保税区的进一步改革要建立在对现行体制进行回顾和绩效评估的基础之上,改革总体的目标模式是向自由贸易区转型。以后我国的保税区需要明确其“境内关外”的地位,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好、区内宽松”的货物管理模式;功能定位分为出口加工型、贸易型、仓储型及综合型。,国际上越来越多的保税区是往综合型方向发展,要建立完善的支撑体系,包括贸易、、仓储、信息等。 应该看到,我国保税区无论从实际的操作,还是从立法的规范,都存在着诸多不足,因此,我国政府亟待采取措施,对保税区进行改革。
四、我国保税区改革的思路 随着贸易自由化,包括我国对外汇管制政策的逐渐
放松、减少地区间的差别待遇,并不一定意味保税区就不能再发挥它的作用。但应该看到,我国各个保税区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呈现出不同的具体特点,由于各个保税区具体情况不同,保税区会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推进和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逐渐实施而呈现不同的情况。具体而言,我国的保税区可能会逐渐出现三种情况:1.有的保税区可能会消失。在新的形势下,保税区本身将面临着优胜劣汰。有的保税区如果不能调整自身的体制,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就可能失去它存在的价值。有的即便不消失也可能名存实亡,在竞争中败下阵来;2.有的保税区可能会更加完善,使自己的管理体制更符合国际规则,但这些仅限于那些有特殊地域、人的素质和体制条件等基础较好的地区;3.极个别保税区以新的形式存在,可能变成出口加工区或者准自由贸易区[3].这类情况仅限于极少数有条件的地区,而且还要取决于国家改革开放的大战略,主要是关税制度、外汇管理体制和汇率制度等方面的改革。 我国保税区的改革可以分三步:1.现有保税区的调整和改革;2.向自由贸易区的试点;3.推进保税区与港口的一体化问题。 但是,应该看到我国现有的保税区绝不是都可以变成自由贸易区的[4].所以,拥有保税区的地方政府在考虑这个问题时,一定不要忽略现实本身状况和未来经济格局的要求,一厢情愿地想把保税区都变成自由贸易区。要使保税区存在下去或以新的形式存在下去,关键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按照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检验自己达到的要求,是否还应该做更多的努力,从而弥补自己的不足,从体制的规范性、运作方式的规范性、超前性来巩固自己的地位,来决定自己未来的存在。保税区将来如何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掌握在地方政府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