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城镇建设及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思考(2)
2017-09-14 01:10
导读:三、城市化进程中小城镇财政存在的及改革的方向 由于小城镇财政存在着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不完善,造成了小城镇在省、市之间的收入分配没有解决
三、城市化进程中小城镇财政存在的及改革的方向 由于小城镇财政存在着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不完善,造成了小城镇在省、市之间的收入分配没有解决,表现在财政的预决算权由上级政府做出,同时返还给小城镇本身的财政资金非常有限,从而导致了小城镇财政资金的困难。另外,小城镇的公共支出范围还是主要围绕“建设”展开的,即财政支出用于工、商生产经营上的比重过大,用于公共事业方面的支出比较小。而且“统支”色彩较浓,公共支出范围较宽泛,没有统一的规则,产生了“摊薄”效应。小城镇在公共支出上存在的“越位”和“缺位”的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因此小城镇财政应尽快明确公共支出的范围,把那些本不属于政府而属于市场该做、且能做好的事情放手交给市场去做,而一些完全应该由政府承担责任的,尽快承担起来,避免有限财政资金的大量浪费。 所以说,尽快建立和完善适合小城镇的财政体制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小城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还要努力创造有利于小城镇改革和发展的财政环境。结合我国小城镇公共财政的实际情况,适时地进行制度和体制创新。
1 政府职能的转变 政府的基本指导思想应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改变过去大包大揽的弊端,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投资,集中资金、精力确保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确保政府正常运转和公共活动的需要,消除职能越位、错位的矛盾,转为向小城镇提供有效的公共产品和优质服务。另外,政府还要努力实现政企分开,从“运动员”的角色尽快转变为“裁判员”的角色,不再直接参与企业微观经济层面的活动,而是要转为着力引导、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
2 加强小城镇公共物品的投入和供给 首先,加强对农业的投入。包括加强对的基础设施的投入、农业产业化的支持以及对农村的投入等等。在加速农村城镇化的进程中,我们决不能忽视农业的地位,而应从实际出发,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利用好本地农业资源的比较优势,全面提高农业的素质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而培育龙头企业,进行农业产业化,则可以带动整个小城镇的经济发展,并能够对其他周边的小城镇产生示范作用。加大农村教育的投入,通过迅速地提高农民的人口素质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条件,从而进一步加快城镇化和城市化的进程。 其次,加强小城镇的基础建设。据有关部门统计,现在全国小城镇平均沥青路面不足1 3千米,全国3%的建制镇、60%以上的集镇缺少供水设备,因此进一步完善小城镇的、通讯等基础设施已经刻不容缓。加强小城镇的基础建设,不但能够改善小城镇的生产生活环境,在给老百姓带来实惠的同时,还能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来吸引外来投资者。政府对基础建设的投入可以采取“政府出一些,个人、企业筹一些”的方式,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步伐。 再次,加强信息提供和高新技术开发。运用新信息、新技术不但能提高农业的质量,增强农业的自我发展能力,提高乡镇企业产品的质量,增强乡镇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要结合实际情况引进先进技术、设备,而不是一哄而上、盲目引进,造成有限的财政资金的大量浪费。
3 完善小城镇的财政管理体制 在进行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小城镇政府职能转变的基础上,形成精简、高效的运行管理体制。要从根本上完善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使小城镇真正拥有一级财政和一级财力。具体的措施包括合理划分县、镇财税的分配比例,调整机构设置,理顺财税关系、改革财政预决算制度,使小城镇成为一级独立的财政,拥有自己的预算权和决算权。最后,各小城镇还应筹建和完善一级国库,同时还要依据地方特色安排公共支出,建立、健全自上而下以及小城镇之间的转移支付体系,从而保证小城镇的基础建设和长远的发展。 只有在结合小城镇建设的基础上,对农村财政体制加以改革,才能更为有效地解决好“三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