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交易的税收核算浅见(2)
2017-09-28 04:42
导读:2.不同类单项资产非货币性交易的税收核算。不同类单项资产非货币性交易的税收核算较同类资产非货币性交易的税收核算复杂,它所涉税种增多、计算
2.不同类单项资产非货币性交易的税收核算。不同类单项资产非货币性交易的税收核算较同类资产非货币性交易的税收核算复杂,它所涉税种增多、计算程序复杂。以存货与固定资产交易为例:对于换出存货的一方来说,不仅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还要根据交易情况确定换入固定资产的计价成本;换入存货的一方也要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还要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固定资产的相关成本。在存货与无形资产的非货币性交易中,不仅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在计算营业税时,还应把补价金额计算在内。
例: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协商,甲公司以其拥有的专利权与乙公司生产用车床交换,甲公司专利权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450万元,营业税税率为5%;乙公司生产用车床的账面原价为500万元,已提折旧为5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为30万元,公允价值为420万元,在资产交换过程中,发生车床搬运费1.2万元。乙公司另支付30万元给甲公司。甲公司收到换入的车床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乙公司获得的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①通过计算,我们可以很容易知道此项交易为非货币性交易。甲公司收到补价:收到的补价30万元÷换出资产公允价值450万元=6.67%<25%。乙公司支付补价:支付的补价30万元÷(支付的补价30万元+换出资产公允价值420万元)=6.67%<25%。
②甲公司换出无形资产,应计算营业税,换出资产计税价格450万元×税率5%=22.5万元;换入固定资产为动产,不发生应税行为,不计算税额。
③乙公司换出固定资产为动产,且为税法规定中不征收增值税物品,故不计算税额;换入无形资产,其纳税义务在转让方,故也不计算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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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类多项资产非货币性交易的税收核算。在非货币性交易中,如果同时换入多项资产,即以一项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换入另一企业的多项非货币性资产,或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换入另一企业的一项非货币性资产,或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同时换入另一企业的多项非货币性资产。此种情形虽最为复杂,但也只是税种增多、复杂一些罢了,所涉及的税种、税率在前文均已讲到。
例:甲公司和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较大调整,以生产用设备、原材料等与乙公司的生产用设备、专利权和库存商品进行交换。甲公司换出设备的账面原价为800万元,已提折旧为500万元,公允价值为400万元;原材料的账面价值为200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220万元。乙公司生产用设备的账面原价为700万元,已提折旧为400万元,公允价值为320万元;专利权的账面价值为180万元,公允价值为220万元;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为60万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80万元。假设甲公司和乙公司换出资产均未计提减值准备。甲公司换入的乙公司的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换入的乙公司的专利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乙公司换入的甲公司的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换入的甲公司的原材料作为存货核算。
:①此项交易中,甲公司和乙公司的资产交换属于不涉及补价的多项资产的交换。甲公司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为500万元(800-500+200),公允价值合计为620万元(400+220);乙公司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为540万元(700-400+180+60),公允价值合计为620万元(320+2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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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甲公司换出的固定资产、存货中,只有存货需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为37.4万元(220×17%);换入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其中存货需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3.6万元(80×17%)。因此,甲公司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23.8万元(37.4-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