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行政发展中的制度创新(1)(2)
2014-01-20 01:57
导读:二、制度创新是当代中国行政发展的核心 行政发展即行政建设。是指行政观念更新、行政结构合理、行政制度完善、行政行为规范的过程。新制度经济学
二、制度创新是当代中国行政发展的核心
行政发展即行政建设。是指行政观念更新、行政结构合理、行政制度完善、行政行为规范的过程。新制度经济学派的代表人物道格拉斯·C·诺斯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的个人行为。”制度创新就是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制度的变革过程,是支配人们行为及其相互关系的规则、规范和惯例的进步,并改善个人、组织与其外部环境,其直接结果是激发人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促使各种社会资源配置更加合理。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有更大提高。可见,制度创新在整个社会创新体系的运行中居于基础和保证地位。一般认为,根据一定时期内的主要推动因素,可以将国家发展分为资源推动型、技术推动型和制度创新型三种类型。历史和现实表明,只有制度创新可以对一个国家的发展能产生持久的、深远的推动,并能使资源和技术进行更有效的配置。产生尽可能大的效益。
制度建设尤其是制度创新是行政建设的核心。一方面,制度创新是促进行政建设和行政发展的关键因素。行政建设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如果继续沿用传统的办法,继续适用旧的
规章制度往往很难解决。最终要依靠制度创新和制度建设来解决。从行政建设的价值取向来看,以人为本和社会公正是不可或缺的。而要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和社会公正,须臾离不开行政制度创新。另一方面,行政建设和行政发展的成果要通过制度建设和制度创新来巩固。行政发展,包括一些促进政府和谐的想法、作法,一些有利于提升行政效能的重大举措,如果不及时转化成新的制度,就有可能由于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些行政建设和行政发展的成果只有转化成具有法律地位的行政制度。才能持久、稳定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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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行政建设内部结构和各组成部分之间相互关系分析,制度创新对于推动行政发展和行政建设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制度创新有助于更新行政观念
行政观念更新是行政建设的重要基础,它包括行政思想、行政道德、行政心理的进步,如确立社会公正、依法行政、合作治理的观念。我国长期实行君主专制体制,等级观念和君权思想居于主导地位。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相当稳定的价值体系和集权思维模式。新中国成立后。其中很多消极的因素不仅没有清除,反而在一定程度上还得到了强化。建国很长一段时期以来,我国行政管理带有计划经济的浓厚色彩和价值取向。按照这种思路,政府可以包办一切经济事务、社会事务。事实证明,这种思路并没有自动带来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由此可见,在推动行政发展与行政建设中须臾离不开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众所周知,观念更新仅靠观念自身的动力和力量是难以实现,必须通过观念之外的动力和力量。首先是制度创新来推动、实现。因为行政管理和行政建设中的任何创新如果能够形成制度,它就不但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即使政府领导班子或领导人更迭也不会轻易地被取消;而且会产生一定的惯性,逐渐被人们默认为惯例,时刻对惯例保持一种特殊的尊重:更值得一提的是,它自然也会促进行政观念的更新。当然,更新行政观念和行政管理制度创新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相互促进的。
其二,制度创新有助于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经过20多年的行政体制改革,我国政府组织结构优化取得了重要的进展和成效,但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能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要求来看,我国政府组织结构仍然存在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定位不准确,政府职权划分不明确;政府机构总量仍然偏多:政府机构序列设置不够科学、不够规范:经济管理部门所占比例过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所占比例偏小,不能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政府层级过多,不符合现代组织结构扁平化趋势:中央及省以下垂直管理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没有理顺,条块矛盾突出。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大制度创新的力度,切实解决政府组织结构中存在的问题。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肖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