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变化对江苏省加工贸易发展的影响及对策((3)
2013-08-03 01:18
导读:(1)加工贸易分类管理政策。从1999年开始,国家对可进行加工贸易的商品实行分类管理,国务院下发的国力、发第35号文件对加工贸易商品做了分类管理,按
(1)加工贸易分类管理政策。从1999年开始,国家对可进行加工贸易的商品实行分类管理,国务院下发的国力、发第35号文件对加工贸易商品做了分类管理,按商品将加工贸易分为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3种。2004年至今,商务部联同海关总署和环保总局已经先后发布了5批禁止类公告(分别是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2005年第105号、2006年第63号和82号公告、2007年第17号公告、2008年第22号公告)。2007年发布的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中共有1 140个税号商品被列入范围,2007年海关总署第44号公告发布了一批新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主要是在原有的限制类目录上新增加了1 853个商品税号,新增商品类别主要涉及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纱线、布匹、家具、金属粗加工产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且新增商品主要是按限制出口管理的。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毛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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