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二、当前国家有关部门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情况
近年来,社会各界日益认识到信用缺失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党和国家领导人也高度强调社会信用建设的重要性,国家各有关部门正在积极推动此项工作。
人民银行在全国334个地级市建立全国企业信贷信用登记系统和相应的数据中心,1997年下半年开始全国联网,至2002年底归入400万个借款人的资信信息,金融机构查询用户6万个,月平均查询30多万次,现已覆盖了所有借款人及境内所有金融机构。从数据内容上看,该系统只收录了企业的金融信用信息,与社会信用信息相距较远。至于个人信用体系建设方面,人民银行仍在做论证工作。
2001年4月原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等十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尝试建立企业信用记录与公布制度。随后,经贸委在上海、北京、甘肃和江苏镇江启动了以企业征信为主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北京、江苏等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则以工商行政管理信息为基础数据,对企业“重合同、守信用”的良好行为以及失信行为给予公示,但系统本身不对企业信用进行评价。
建设部2002年9月26日宣布全面开通房地产信用档案系统。该档案是覆盖房地产行业所有企业、中介和执(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凡是从事房地产经济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执(从)业人员,不论所在地域、资质等级、登记注册类型、规模大小,都属于该档案监督的对象。凡是可以判断信用状况的信息资料,包括基本情况、业绩及良好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公众投诉及处理情况等,都是信用档案记录的内容。这是一个融企业征信和个人征信为一体的行业征信系统。
农业部正在组织指导全国乡镇企业信用建设工作,制定了《全国诚信守法乡镇企业认定办法》,推动实施乡镇企业“诚信工程”,要求“大中型乡镇企业在3年内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3 1’科学信用管理模式(即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机构、客户资信管理制度、内部授信制度和应收账款管理制度),一般乡镇企业在5-8年内基本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东部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尤其是外向型乡镇企业要在5年内率先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和企业信用管理体制”。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建设纳税人信誉等级信息系统,国家工商总局正在建设工商登记数据库和工商年检数据库,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整理建立判决文书基础数据库,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公安部、国家技术监督检验检疫局、海关总署、原外经贸部等部门在执法或行政管理过程中都形成并保留了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信息,均已不同程度实现计算机网络化运作。
三、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规建设进程迟缓,目前的草案尚不成熟。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运营全过程都需要法律、法规支撑。到目前为止,只有上海、深圳出台过关于个人征信方面的地方法规,国家层面尚没有统一的有关社会征信体系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这使得构建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法律基础薄弱。大量可以开放的信息封闭在行业主管部门手中,部门之间因缺乏法规约束而难以协调。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