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借鉴国外经验完善我国税收优惠政策(3)

2014-06-09 01:13
导读:(六)对内资与外资实行同等优惠但要保护本国产业 许多国家对允许私人资本投入的地区和行业项目,不论是内资还是外资都实行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

  (六)对内资与外资实行同等优惠但要保护本国产业
  许多国家对允许私人资本投入的地区和行业项目,不论是内资还是外资都实行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大多数国家都很注重对本国产业采取保护措施。比如对有碍于本国生产的项目和已经饱和的行业,控制审批或原则上不予审批;对允许审批的行业项目外资比例一般不超过40%,但对专门生产出口产品的保税工厂和设在自由工业区内的企业,可以允许外资比例达到100%。
  从各国的税收优惠实践中,我们可以出以下几点供设计政策时借鉴:其一,区域性优惠的实施要保持区域内政策的统一,以利于内、外资企业间的公平竞争;区域优惠要根据客观经济发展变化适时调整,以保持优惠政策的调控力度和实施效率。其二,产业优惠要充分体现产业导向,重点促进高科技产业、知识经济发展;产业优惠的设计要体现全方位,以增强调控力度。其三,税收优惠形式应从主要侧重直接优惠转向侧重间接优惠。其四,适度控制投资规模,保障投资的优化和操作运行的规范化。
三、完善我国税收优惠的方案选择
  (一)根据客观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区域性税收优惠的实施方位
  区域性税收优惠要突出促进落后地区经济发展或满足区域经济整体均衡发展客观需要的特点。政策实施周期不能过长,视区域性经济而定,一般在实行10年-15年之后即应进行调整。调整的标准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而定,一般以赶上或超过全国经济发达(先进)地区、区域经济实现了根本性转变为标准。如我国沿海一些经济特区,已经从过去贫穷落后的渔村变成了化的国际大都市。与初期相比,其投资环境、城市功能、基础设施、市场建设、需求、城市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与实力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远远超过了国内发达地区、城市的发展水平。区域优惠已从过去的主要表现为投资补偿改变为额外收益。继续保留税收优惠,只能导致愈益严重的不公平竞争并严重扭曲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控方向。因此,根据客观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建议适时调整、取消区域税收优惠。此外,建议选择对经济落后的中、西部边远地区和长江库区实施区域性优惠,操作上可选择区域性普惠制的优惠政策。同时,借鉴国际经验,规定优惠区域内的投资不分内资、外资,一律实行同等的税收优惠,以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和保持内。外资投资的公平竞争环境。
(科教范文网http://fw.ΝsΕΑc.com编辑)

  (二)区域优惠范围外设置的税收优惠,要突出产业性税收优惠导向,全方位加大调控力度,加大发展、科技投入的税收优惠,加快知识经济发展的税收优惠
  建议我国今后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要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对于需要扶持的产业,税负要轻些。需要鼓励的产业,税负更轻些,以正确引导投资方向,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根据我国国情,在能源和基础原材料、运输和通信、水利等基础设施,高新技术、知识产业以及产品出口企业,应实行产业性税收优惠。对高新技术、知识产业应实施全方位优惠政策,以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科技发展。建议选择如下优惠政策:其一,对高新技术产业的科技开发、研制,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其中机器设备等可规定3年折旧期;其二,鼓励加大科技投入。对企业当年用于科技研制、开发的投入超过前3年平均开支50%以上的,其超过部分可允许一定比例或全部抵扣应纳税额,但不能超过当期应纳税额;其三,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建议政府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形成生产能力,并为科技产品培育市场;其四,允许企业按一定的比例提取科技开发风险基金以弥补科研失败造成的损失;其五,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继续给予税收优惠,以引导投资方向。其六,对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可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三)税收优惠操作方式应从的直接优惠转向间接优惠为主
  间接优惠的主要操作应选择加速折旧、投资税收抵免、税前扣除、延迟纳税、亏损结转等措施,以防止税收流失。对现有的直接优惠应逐步调整、取消。选择间接优惠实施既不违反税收公平原则,又能体现鼓励导向,提前收回投资可减少投资风险,同时也有利于应税行为的规范化管理。
上一篇:市场转型与中国中间阶层的代际更替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