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府绩效评估体制改革论文(4)
2014-07-05 01:10
导读:(三)按法制化原则健全评估制度和法规。为了提高政府绩效评估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应该通过全国人大制定政府绩效评估的相关法规,例如,规定政府绩
(三)按法制化原则健全评估制度和法规。为了提高政府绩效评估的权威性和规范性,应该通过全国人大制定政府绩效评估的相关法规,例如,规定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衡量标准以及评估方式,评估结果的使用,对政府及其主要成员绩效好坏的奖惩办法等,以克服形式主义,使政府绩效评估纳人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四)按效率性原则发挥评估机制的作用。政府绩效评估的目的,是提高行政效率和政府行为的人民满意程度。为达此目的,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绩效评估的激励机制、导向机制、纠偏机制的作用。为此,必须将政府绩效评估结果与政府组成人员的职务晋升、生活待遇、社会荣誉等挂起钩来,通过政府绩效评估,激励政府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履行应该履行的职能,求真务实,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不搞虚报浮夸和报喜不报忧,通过自己的勤奋工作,促进经济社会进步,促进安定团结和社会和谐,使人民得到切实利益。引导他们主动地放弃不应当履行的职能,纠正他们在履行职能过程中的各种偏差,如克服以权谋私,钱权交易,行贿受贿等行为。
(五)按公正性、准确性原则完善评估形式。在进一步搞好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绩效评估的基础上,加强政府自身的绩效评估,切实开展人民群众和专门评估机构对政府绩效的评估,将四种评估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并以人民群众对政府绩效评估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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