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对我国反倾销的比较研究(2)
2014-09-11 01:09
导读:资料来源:王峰美中贸易逆差中的产业转移因素 武汉大学 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2005年 (2)非市场经济地位使然 目前,我国还没有被美欧等主要发达国家承认市

资料来源:王峰美中贸易逆差中的产业转移因素
武汉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2005年
(2)非市场经济地位使然
目前,我国还没有被美欧等主要发达国家承认市场经济地位,这使得我国陷于反倾销的被动局面。美欧等主要市场经济国家认为我国大部分产品和价格受国家干预严重,而非由市场决定,因此在判定我国产品价值时用一个第三国国内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来确定我国产品的正常价值。他们更多的是用发达国家和和新兴工业国家作为第三国,而这样的国家往往同我国不具有可比性,因而较容易裁定我国存在倾销行为。以欧盟对华反倾销调查中所选择的第三国为例,其将美国作为我国替代国为18次,韩国被选作为我国的替代国为9次,日本、泰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各为5次,挪威为4次,我国香港和巴西均为3次。这种不合理的替代选择使我国的成本优势严重削弱,为我国外贸经济的增长带来了巨额损失。
2.发展中国家对我国反倾销的原因
(1)同我国产业竞争的因素
我国同印度、土耳其、南非等同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水平大致相当,产业结构趋同,因此面临着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但在某种程度上,我国在技术水平、劳动力成本和资源等方面存在着比较优势,因此我国的产品竞争力相对于其他发展中国家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为了减轻我国产品对其国内的冲击,尤其是对幼稚工业的保护,其他发展中国家相继采取措施保护自己国内的产业和企业利益,其手段主要是反倾销和反补贴,这就形成了对我国的大量的反倾销案例。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苗永旺 王亮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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