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资本项目开放:背景\内容与经验(2)
2014-12-09 01:40
导读:日本将对外资开放的行业分为两类:第一类为自动认可外资比重在50%以下的行业,第二类是自动认可外资比重在100%以下的行业。通过不断增加两类行业的数量
日本将对外资开放的行业分为两类:第一类为自动认可外资比重在50%以下的行业,第二类是自动认可外资比重在100%以下的行业。通过不断增加两类行业的数量(包括把第一类行业转为第二类行业),不断增加新开放的行业。1967年6月第一阶段资本项目开放方案中,第一类行业33个,第二类行业17个。1969年的第二阶段和1970年的第三阶段方案,总共有204(分别为160个和44个)个行业和524(分别为447个和77个)个行业实现开放。第四阶段于1971年4月开始,两类行业已分别增加到453个和228个行业(包括汽车行业)。第五阶段于1973年5月开始,决定除农林
水产业、采矿、石油精制业、皮革业、零售商业等5个行业为第一类行业外,其他所有行业全面实行100%的资本项目开放。至此,日本完成了向外资行业开放的任务。
20世纪80年代,日本对于向外资开放的部门虽然实行了外国投资自动认可制度,但是并非对这些部门的外资立项自由放任,而是加强审批。因此,虽然自动认可制度已经运用到基本所有的行业,但外国在日本直接投资一直不多并未造成对日本企业的控制和对国内市场的威胁。1981年度,外商直接投资只有43亿美元,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前,一直在1万亿日元以下。与其他主要发达国家相比是极少的。究其原因,就在于日本国内还有太多规制措施,限制了外商投资的积极性,加上日本的雇佣政策、土地成本等问题,使得外资对日本望而却步。日本政府虽然表面上欢迎海外投资,但由于复杂的政府规制,事实上极大限制了外国投资的进入。为此,上世纪90年代末期,日本政府开始调整吸引外资的态度,开机积极采取各种举措大力对外招商引资。2003年3月日本政府制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