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力向经济力转化的路径依赖与制度创新(1)(2)
2015-02-22 01:08
导读:诺思认为,“有两种力量会规范制度变迁的路线:一种是收益递增,另一种是由显著的交易费用所确定的不完全市场。”制度变迁受四种形式的收益递增制
诺思认为,“有两种力量会规范制度变迁的路线:一种是收益递增,另一种是由显著的交易费用所确定的不完全市场。”制度变迁受四种形式的收益递增制约:(1)大规模组织或者固定资产重新创立时的建设成本(set-up cost);(2)与现存的制度框架和网络外部性以及制度矩阵有关的学习效应(learning effect);(3)通过和约与其他组织和
政治性团体在互补活动中的协调效应(coordination sffect);(4)以制度为基础增加的签约由于持久而减少了不确定性的适应性预期(adptive expectation)。“制度矩阵相互依赖的网(WEB)产生了大量的递增报酬”,这样,不可预期的结果可能会产生。 而交易费用的重要性则在于它使信息反馈分割,使市场不完全,从而使得主体在收益递增现象的约束下很难通过行为修正以摆脱即便是意识到的非绩效制度变迁的路径。关于制度变迁的具体类型,则有诱致性制度变迁和强制性制度变迁两种。“诱致性制度变迁”指的是现行制度安排的变更或替代,或者是新制度安排的创造,它由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诱致性制度变迁必须由某种在原有制度安排下无法得到的获利机会引起。与此相反,“强制性制度变迁”则由政府命令与法律引入和实施。
(二)分析框架
尹希果,李东宇:文化力向经济力转化的路径依赖与制度创新文化力与区域经济紧密相连,但是关于文化力向经济力转化问题却少有论述。鉴于西部民族地区文化力的要素禀赋特点及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本文的分析框架主要是以路径依赖理论为依托并从两个方面进行阐述:一是分析西部民族地区文化力的构成要素及其对区域经济的影响;二是分析西部民族地区文化力向经济力转化过程中由于现实困难形成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并由此产生的路径依赖。作者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结合西部民族地区的实际提出了西部民族地区文化力向经济力转化的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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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西部民族地区文化力向经济力转化的路径依赖分析
(一)文化力的构成要素及其对区域经济的影响
文化力作为一种生产力,是指各种文化资源要素在文化生产与创新的过程中,通过共生或者人为形成的文化网络和设施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聚合的一种作用力。贾春风教授是我国研究文化力的第一人,他对文化力的内涵做了具体的界定,即包含科技、教育、人才的智力因素,包含理想、信念、道德、价值观的精神力量,包含文化网络和传统文化。笔者认为前二者是主观因素,后二者是客观因素(见图1)。如何在对文化网络、传统文化等以客观因素存在的文化力资源进行整合保护与可持续开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因素的积极能动作用,将成为文化力向经济力转化的关键。

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文化力因素是抑制和加速增长的动机的基础,并且决定着增长作为一种目标的合理性。文化力因素渗透到区域经济增长的各类因素的作用过程中,从而影响区域经济增长过程,推动区域经济增长转型。文化力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具体来说主要有两点:一是文化力影响制度的供给;二是文化力通过导向、激励、约束、凝聚和辐射等功能影响不同区域人们的经济行为。例如,日本乡村自觉维护公共设施的传统道德责任行为,使得它比缺乏这种传统道德责任的社会能以更少的成本完成其乡村发展计划。传统的文化形式代表了一种重要的文化资源,以它为基础产生了现代各种形式的销售合作和农业合作。在中国,共产主义意识经过延安精神的强化被用来动员兴修水利或作为其他形式的间接资本。类似的文化资源在南亚乡村却不起作用,因为那里的种姓结构阻碍了合作,鼓励了特殊化。上述两例中的文化力即起着影响制度供给和人们的经济行为、降低变革成本的作用。西部民族地区在发展和转化文化力的过程中,也应该认识到文化力对区域经济的影响,充分发挥文化力因素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起到的积极作用。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尹希果 李东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