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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关于“姓社姓资”的争论可以适可而止,甚至可以搁置争论,因为那是意识形态争论。国有资产属全国人民所有到底是一个法律概念还是个文字游戏,这也需要争论,但争论似乎也可以搁置,(搁置的理由本来应该由法学家给出。国企改制这样一个涉及法律基本概念---财产权利的问题,法学理论集体失语,真是奇观。)但“转让权应该落实到谁的手上”这个争论却无法“适可而止”,有关此类的争论根本无法搁置,因为这是权利归属之争。人类为财产权利争了几千年,还从来没有人建议搁置这种争论。制度经济学认为,解决这种财产权利争议最好的方法是市场或者法律。作为制度经济学家的薛兆峰却出了一个损招:他以为,将国企尽快送出去,就可以避免改制引发的交易成本。如果这样可以降低交易成本,那么降低交易成本的最佳途径应该是独裁,制度经济学几十年,全部白忙活了。
正是关于财产权利的争执,构成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只能通过制度安排来降低,别无他法。经济学家经过近20年的寻找、设计、试点、总结,在律师及会计师的帮助下,玩了那么多法律及财务的游戏,仍然没有找到“清晰、便捷、确定、安全的”国企改制途径,与当年的几个老农民将手印一按,就可以在全国迅速推广开来相比,这一事实本身就告诉我们,国企改制存在内生缺陷。产权界定虽好,但世界上有很多东西的产权是无法界定的,其原因也只有一个,其交易成本过高。
薛兆峰其实非常清楚,改制的困难在于改制的程序,他只是不清楚,改制程序比改制的结果更重要。所以想出了一个霹雳手段。薛兆峰知道,当前有关国企改制的争论,就是改制引发的交易成本,他只是忘记了,交易成本是关于财产权利的争议,不是无理取闹。薛兆峰看清了国企的问题在于国有资产没有转让权,却忽略了一个简单的逻辑:这样的财产权利,如何可以转让给私人所有?
将不可转让的国有资产转让给私人所有,国企改制的实质内容无非如此。薛兆峰要回答“现在究竟有没有一条能让官员和企业家朝着产权明晰的彼岸放心通行的高速公路?”的问题,就必须回答如何将没有产权所有人的财产合法转让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产权理论告诉我们,不仅现在没有这样一条高速公路,而且永远都不会有这样一条高速公路。科斯说,没有通过市场进行的权利调整,将面临无休无止的诉讼。科斯还说,这种诉讼就是交易成本;由于这种诉讼的可能存在,会使权利调整在一开始就无法进行。根据科斯的说法,改制可以在中国进行到今天,全都托法制不健全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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