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三、对策及建议。
宗教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 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 不能用行政力量去消灭宗教, 也不可能用行政力量去发展宗教。但由于这些农村私建滥建的宗教活动场所具有上述分析的许多弊端, 必须想办法对其治理。笔者想从供给和需求的角度分别提出短期治理之道和长期治理之道。
短期治理主要从供给入手: 一方面要改善政府批准的正规宗教活动场所的供给。首先要做到数量合适、布局合理, 使宗教信徒能有地方实施信仰, 而且较为方便, 无需为此付出太多的时间和精力; 其次要改善供给的质量, 能较好地满足宗教信徒的信仰需求,使他们愿意到这些正规宗教活动场所参加宗教活动。
另一方面是加大这些私自建立宗教活动场所供给方的成本, 打消他们的利益动机。首先要切实完善县、乡、村宗教工作网络, 使这些私自建立宗教场所的信息能较为顺畅、及时地传达到政府宗教事务部门; 其次是以县为单位, 由宗教事务部门牵头, 联合公安、民政、文化、安全、消防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 定期对农村地区私建宗教活动场所的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和处理; 最后是对于从事违法活动的供给主体, 公安部门要依法予以取缔, 对触犯刑律的当事人要提起刑事诉讼。
长期治理主要是从需求入手, 需求减少了, 这些私自建立的宗教活动场所必然也随之减少。一是要加强对农民的教育, 切实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知识水平, 减少由于愚昧无知而信仰宗教的比例; 二是丰富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使农民具有比较积极向上的精神寄托; 三是切实提高农民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使他们过上比较体面的生活, 得到起码的社会尊重。
注释:
宗教活动场所一般包括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分别属于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和天主教的活动场所。
2004 年7 月7 日国务院第57 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宗教事务条例》第十三条。
河南省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我市召开依法治理乱建寺庙和私设宗教活动场所工作总结会》,秘书处。正确认识宗教问题切实做好宗教工,新闻周刊》2007 年06 期。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 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年。
renren2b《: 中国宗教教徒知多少》, http:///thread- 130441- 1- 1.html。
盛邦和。 林语堂论中国人, http://dadao.net/htm/culture/php/template1.php?id=130。
中央统战部。中国共产党关于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 论/文/网 LunWen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