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比较及借鉴(1)(2)
2015-08-15 01:23
导读:2、结构、支持体系比较 从结构上看,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一个由信用保证协会和信用保险公库两个相互关联的子系统构成的两级信用保证体系,
2、结构、支持体系比较
从结构上看,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一个由信用保证协会和信用保险公库两个相互关联的子系统构成的两级信用保证体系,共同承担着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担保的职责。信用保证协会对中小企业实行担保,而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则对信用保证协会进行保险。这些协会相互独立地为本区域内中小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信用保证服务,是以政府信用为基础的基金担保制。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由中央、省级、地市级三个层次构成,其组织形式有三种,包括政策性担保机构、企业互助担保机构和商业性担保机构。我国的中小企业没有直接的政府主管机构负责支持和管理,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问题上常常是政出多门,在信用担保配套体系方面雷声大雨点小。
日本信用担保独特支持体系有:在服务方面,日本有2000多家公立试验中心,聘请有经验的工程师担任顾问,为中小企业的产品提供可行性研究和试验,并提供具体的指导;在信息方面,2001年4月建立了信用风险数据库(CRD),目的在于积累中小企业的信用资料,为金融机构和信用保证协会服务,以提高中小企业信用评估水平;在代偿追索方面,日本于2001年4月成立了信用担保服务有限公司,它由全日本的信用保证协会共同出资设立的,是一个专门从事追偿业务的全国性组织。日本信用保证协会将部分的追偿任务委托给信用担保服务有限公司,由信用担保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追回债务。信用担保服务有限公司的成立大大改善了日本信用担保体系的收支状况,仅在2003年,公司大约500名雇员追回了340亿日元的债务。
3、资金来源、补偿机制比较
日本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资金来源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实行多元化投入。信用保险公库的资本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拨款。地方信用保证协会的资金一部分由中小企业金融公库、地方政府、公共社团和金融机构捐助,其中金融机构的捐助资金较大;另一部分是借入资金,主要由信用保险公库和地方财政以低息借给信用保证协会。从外部资金的组成来看,国家和地方政府占82%,公共资金在外部资金中所占比例很大。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来源有政府预算拨付、国有土地及资产划拨、民间投资和社会募捐、会员入股或风险保证金、国内外捐赠等。其中,以政府财政资金为主,这些资金大多已被地方政府列入预算,动用起来并不顺利。而民间资本主要是私募,在国内通过上市募集资金比较困难。
日本信用担保的资金补偿机制比较特别。各地方信用保证协会的资金损失由国家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负责补偿,而中小企业信用保险公库的赔付损失由中央政府负责。此外,中央政府还通过地方政府、国家信用担保协会联盟向各地信用保证协会提供损失补偿金。
4、运作过程比较
(1)信用担保对象比较。日本信用保证协会的章程对信用担保对象规定为:一是符合中小企业标准;二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三是具有经营实绩的企业。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担保对象没有合理定位,并未制定一个可供遵循的客观标准,具有一定的盲目性。
(2)担保费用及担保比例比较。日本信用保证协会向委托企业征收信用保证费,保证费基本费率为年均0.7%-0.9%。承保金额的法定最高限额为基本财产的60倍,最低为35倍。日本信用保证协会对承保项目不是全额担保,一般担保比例为70%。信用保证协会保证额的70%—80%由信用保险公库再保险,一旦出现代位补偿,信用保证协会将承担20%-30%的保证责任,这部分担保金额在发生风险时最终由财政补偿。
我国的担保机构担保年费率没有统一的标准,担保机构收费标准一般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的50%以内,具体收费标准由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我国对担保比例没有明确的制度规范,由于协作银行不愿承担风险,一般担保比例为全额担保。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彭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