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三个理论题目(2)
2015-10-11 01:14
导读:钱颖一以为:“在经济学家看来,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用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投资者(股东和贷款人)、经理职员、
钱颖一以为:“在经济学家看来,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用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投资者(股东和贷款人)、经理职员、职工――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同盟中实现经济利益。公司治理结构包括:①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②如何监视和评价董事会、经理职员和职工;③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
吴敬琏更进一步将公司治理结构具体化为:“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由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行职员(即高级经理职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通过这一结构,所有者将自己的资产交由公司董事会托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高级经理职员的聘用、赏罚以及解雇权;高级经理职员受雇于董事会,组成在董事会领导下的执行机构,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营企业。”
张维迎在阐发扭力的观点时指出:“公司治理结构狭义地讲是指有关公司董事会的功能、结构、股东的权力等方面的制度安排,广义地讲是有关公司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分配的一整套法律、文化和制度性安排,这些安排决定公司的目标,谁在什么状态下实施控制、如何控制及风险和收益如何在不同企业成员之间分配等题目。因此,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与企业所有权安排几乎是同一个意思,或者更正确地讲,公司治理结构只是企业所有机安排的具体化,企业所有权是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抽象概括。”
通过公司治理结构的上述定义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几点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