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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宋夏之间长期存在着走私贸易。走私的地点主要集中在以横山为界的宋夏边界。走私者包括商人、西夏的外交官员、宋朝的沿边官吏、边防士兵、沿边属户等。走私的商品包括马匹、食盐、武器、货币、人口等。走私活动在西夏的经济生活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走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的原因是西夏经济欠发达,对宋朝的经济依赖性很强;宋朝关闭榷场等正常贸易的渠道,吏促进了走私活动的盛行;自隋唐以来,南北经济互相交通,逐渐成为一个整体,政治上人为的分割并不能切断南北之间经济上的联系。
关键词:宋夏之间 北宋 西夏 走私贸易
Abstract: Between Song summer long-standing smuggling trade. The smuggling place mainly concentrates in take Hengshan as Song Xia boundary. The smuggler including the merchant, the Xixia diplomat, the Song Dynasty trims the government official, the border defense soldier, to trim is the household and so on. Smuggling commodity including horses, table salt, weapon, currency, population and so on. The smuggling activity has the vital role in the Xixia economic life. The smuggling reason is various, the main reason is the Xixia economy owes developed, is very strong to Song Dynasty's economical dependence; The Song Dynasty closed discusses the field and so on normal trade the channel, the government official promoted smuggling activity being in vogue; Since Sui and Tang dynasties, the north and south economy transportation, has become a whole gradually mutually, in politics the artificial division cannot shut off between the north and south in the economical relation.
key word: Between Song summer Northern Song Dynasty Xixia smuggling trade
引言
关于宋夏之间合法贸易的情形,学者论述较详细。吴天墀《西夏史稿》第四章简略介绍了宋夏之间正常贸易的情形,漆侠、乔幼梅《辽夏金经济史》对这一问题给予更详尽的探讨,杜建录《西夏经济史稿》一书利用《天盛改旧新定律令》汉译本提供的有关资料对此进行了有益的补充,并附带提及宋夏之间走私贸易的情况。①但以上诸家对宋夏之间的走私贸易或未论述,或语焉不详。有关宋夏之间走私贸易的材料并不多,但就问题的重要性而言,宋夏之间的走私贸易对宋夏双方,尤其对西夏的政治经济生活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作者拟根据现有的材料来探讨宋夏之间走私贸易的情形,希望对宋夏贸易问题的论述有所补充。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一、宋夏之间的正常贸易
从时间上考察,宋、夏之间的贸易主要集中在北宋时期。西夏王朝后期同南宋几不接壤,双方贸易很少,这一时期西夏主要同金进行贸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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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详见吴天墀《西夏史稿》,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70—190页;漆侠、乔幼梅:《辽夏金经济史》,河北出版社1994年版,第227—239页。
北宋时期宋夏双方以横山为界,东起麟、府,西尽秦、陇,边界线达二千余里,宋夏之间在边界地区设置了两国的贸易市场。最大一级的市场是榷场,进行大宗货物的交换,宋夏之间的榷场最早设立于何时,史书没有明确记载,宋真宗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北宋政府应赵德明的请求在保安军置榷场,恢复互市,德明又乞求在麟州西设立榷场,宋朝没有答应他的请求,说明榷场的设立比这个时间要早。吴天墀认为宋夏榷场最早设立于景德四年的说法是值得商榷的。①宋夏战争爆发后,为了从经济上制裁西夏,北宋关闭榷场。宋仁宗宝元元年(公元1038年)宋夏战争爆发,此年十二月甲戌宋仁宗下诏:“陕西、河东缘边旧与元昊互市处,皆禁绝之。”②宝元二年(公元1039年)二月戊子又“废保安军榷场”③。宋仁宗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宋夏议和,西夏请立榷场,“置榷场于保安军及高平寨”④,吴天墀《西夏史稿》认为保安军榷场和镇戎军高平寨榷场的设置是庆历六年(公元1046年),实误。庆历六年北宋只是把保安军榷场迁于顺宁砦。⑤宋夏沿边交易规模较榷场小的合法市场,宋人叫做“和市”。北宋在河东路、陕西路沿宋夏边境一带的重要堡栅如久良津、吴堡、银星、金汤、白豹、虾麻、折姜、浊轮谷、顺宁砦、赤沙川、橐驼口设和市,此外,见于史籍记载的和市还有并州、代州、东胜、绥州、麟州西、石州、秦州、环州、兰州等处。榷场与和市是宋夏双方设置的合法市场,有固定场址,由官方派官员管理市场,稽查进出口货物,防止违禁品的进出口;双方各自征收商税,北宋参知政事文彦博记载:“自来蕃汉客旅博易往还之处,相度设和市,须至两界首开置市场。差官监辖蕃汉客旅,除违禁物色外,令取便交相博易。宫中止量收汉人税钱,西界自收蕃客税例。”⑥榷场和互市本质上是相同的,都是宋夏双方共同管理的边境市场。宋夏之间的正常贸易主要是通过榷场与和市贸易,市场规模较小,交易量少,并且受宋夏战争的影响,以及北宋政府对夏政策的变化而废置不常。此外,贡使贸易也是宋夏之间合法贸易的一种惯常形式。西夏使者“人贡至京者纵其为市”⑦,终北宋一代都是如此但贡使贸易同样受宋夏双方关系的影响,一旦双方关系恶
化,贡使贸易也随之停止。西夏同北宋除了以上三种正常的合法贸易外,长期存在着走私贸易,并且,交易量大,持续时间长,对西夏人的社会生活更具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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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吴天墀:《西夏史稿》,第181页。
② 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以下简称《长编》)卷一二二,宋仁宗宝元元年十二月甲戌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106页。
③ 《长编》卷一二三,仁宗宝元二年二月戊子条,第1109页。
④ 《长编》卷一五三,仁宗庆历四年十一月乙未条,第1422页。
⑤ 吴天墀:《西夏史稿》,第181页。
⑥ 文彦博:《奏西夏誓诏事》,载《潞公文集》卷一九,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第39册,第698页。
⑦ 脱脱:《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互市舶法,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4563页。
二、走私的路线
同时,应该注意到西夏对危及自身统治安全以及财政利益的走私行为也和北宋一样予以严厉打击。例如,《天盛旧改新定律令》规定:“一等牛、骆驼、马不论大小及铠甲、军披等到敌人中去卖时,庶人造意斩,从犯当得无期、长期徒刑,有官当以官品当。”③又“诸人买敌之曲自用时,当比造私曲罪减一等,曲当罚没纳入官”④。按西夏法律私造曲量刑最重者,二十缗以上主犯处以无期徒刑,从犯徒十二年,西夏对走私的处罚也采取了轻罪重罚的原则。《西夏律令》有关走私的其它处罚情形,下文还会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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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走私者的类别
走私者中商人是其中最具活力的人物。但是走私贸易的经营者并不限于商人。除商人外还有专门利用他们素有的便利机会从事走私贸易的走私者。
第一种是西夏出使宋朝的外交官员及其随从人员。他们常利用出使北宋的机会进行走私活动,例如: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九月)乙丑,诏奉使夏州私觌之物,前后名品不等,自今令定数,官给其直。”⑤
“(真宗大中祥符二年十月)庚戌,诏夏州进奉外,有以私物贸易,久而不售者,自今官为收市。”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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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徐松:《宋会要辑稿》(以下简称《宋会要》)兵二八之八,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7273页。
② [日]宫崎市定:《宋元时代的法制和审判机构》,收入刘俊文主编,姚荣涛、余世虹翻译《日本学者研究中国论著选》第八卷,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263页。
③ 史金波、聂鸿音、白滨译《天盛改旧新定律令》(以下简称《天盛律令》)卷七《敕禁门》.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284页。
④ 《天盛律令》卷一八《杂曲门》,第565页。
⑤ 《长编》卷七二,真宗大中祥符二年九月乙丑条,第633页。
⑥ 《长编》卷七二,大中祥符二年十月庚戌条,第635页。
“(真宗大中祥符五年二月)丙辰,诏:如闻夏州贡奉人在道市物,颇或扰民,宜令所在有司,严示约束。”①
“(真宗大中祥符七年十一月)乙未,鄘延路钤辖张继能言:赵德明进奉人,挟带私物,规免市征,望行条约。上曰:戎人远来,获利无几,第如旧制可也。”②
“赵元昊每遣吏至京师请奉予,吏因市禁物,隐关算为奸利,(薛)奎廉得状,请留蜀道缣帛于关中,转致给之。”③
青、白盐是党项人同北宋西北边民交换的大宗商品。北宋政府从帝国的对夏政策以及维护帝国中央财政体系方面考虑,长期禁止西夏青白盐进入北宋西北市场。宋太宗时为了从经济上封锁李继迁政权,迫其就范,采取郑文宝的建议,禁绝青白盐在北宋市场的流通。结果事与愿违,“外则戎人乞食,相率寇边”,军事压力不减反增,内则“关陇民无盐以食,境上骚扰”⑦,西北边境内部的稳定也面临挑战。在这种情况下,北宋政府恢复了青、白盐的贸易,李继迁占领灵州后,北宋政府再度禁止西夏盐在北宋市场的流通。随之而来的是青、白盐的长期的走私贸易。北宋政府在青白盐问题上政策摇摆不定,主要还是以上两方面原因。而青白盐是宋夏之间走私贸易的大宗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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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长编》卷七二,大中祥符二年十一月乙卯条,第636页。
② 《宋会要》兵二七之二○,第7256页。
③ 《宋会要》兵二七之二一,第7257页。
④ 《长编》卷五一,真宗咸平五年正月甲子条,第429页。
⑤ 《长编》卷三六五,哲宗元祐元年二月壬戌条,第3374页。
⑥ 《宋史》卷一八一《食货志》下,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4419页。
⑦ 《宋史》卷二七七《郑文宝传》,第9426页。
“淳化四年八月,诏:‘陕西诸州,先禁戎人贩青白盐,许商人通行解盐,以济民食。诏令既下,而犯法者众,宜除之,悉仍旧贯。’”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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