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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分配和谐的制度设计

2017-09-05 06:51
导读:经济管理论文论文,试论分配和谐的制度设计在线阅读,教你怎么写,格式什么样,科教论文网提供各种参考范例:     关键词:分配;和谐;市场机制;法律制度;宏观经济政策 
     关键词:分配;和谐;市场机制;法律制度;宏观经济政策 

  摘要:分配关系和谐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被提出来的一个概念,它的实现需要以市场不断完善和均衡作为必要条件。市场机制的不断完善、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宏观经济政策的不断科学化是促进市场完善和均衡、实现分配关系和谐的重要保障,是政府的着力点。 
    
  一、引言 
   
  分配和谐指的是在社会新创造的产品或价值(即国民收入)的分配中人与人所结成的关系和谐。或者说,人们对于分配活动中自己所获得的收入份额是满意的或比较满意的。收入分配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制度下进行的,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对应着不同的收入分配形式和分配原则。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需要的是按劳分配的分配形式和原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需要的是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形式和原则;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坚持的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分配形式和原则。所以,制度设计对于收入分配能否实现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我国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过渡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分配形式也由按劳分配形式过渡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形式。同时,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实现分配关系的和谐,这需要我们通过制度变革,创造有利条件,完善市场机制,实现分配关系的和谐。市场制度的完善离不开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的保障,所以,需要对法律制度作出系统安排,才能为分配关系和社会的和谐提供法律保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分配关系的和谐是在市场均衡的状态下实现的。宏观经济政策是促进市场均衡的重要手段,科学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是构建分配关系和社会和谐的政策工具。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二、分配和谐的市场制度 
   
  分配和谐的制度设计为什么要强调市场制度,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因为分配的社会经济制度背景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不仅社会产品作为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生产要素也要被作为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进行的,没有市场机制的完善,就不可能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顺利进行。所以,分配和谐的制度设计,首先要强调的就是市场制度设计。二是因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的分配和谐必须具备市场均衡的条件。市场机制完善只是为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运行环境,但并不意味市场一定就是均衡的,同时,市场均衡又是实现先进集体交换的必要条件。因此,我们还需要在完善市场的同时,作出能够实现市场均衡的制度安排。 
  市场机制的完善,一是要确立权利对等的市场主体。在商品市场上,生产者是供给者,消费者是需求者;在生产要素市场上,所有者是供给者,使用者是需求者。无论是供给者和消费者,还是所有者和使用者,都应该是具有对等权利的市场主体。市场主体的权利对等,不是行政赋予的,而是由所有权排他性的制度安排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的。供给者和消费者,或者所有者和使用者,具有排他性的所有权,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谁也不能损害谁的权利,他们之间的权利就被认为是对等的。这是市场经济最基本的制度安排。如果所有权缺乏排他性,消费者不需要交换就能占有或消费他人的商品,使用者不需要交换就能占有或使用他人的生产要素,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市场经济就是没有必要的。所以,要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必须建立和健全所有权排他性的制度安排。二是要保障市场主体的充分竞争。供求关系的均衡、价格围绕价值波动,都是通过市场竞争实现的。可以说,没有市场竞争,就不可能有供求关系的均衡,也不可能有价值和价格的对立统一运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分配关系和谐必须具备的条件是市场均衡,而没有市场竞争,就没有市场均衡,从而也就不可能有分配关系的和谐。市场竞争同市场垄断是相对立的,不打破市场垄断,就不可能有市场竞争。所以,需要建立一套突破市场垄断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竞争。同时,除了运用行政法规和法律制度打破市场垄断以外,还需要一定的促进市场竞争的现代流通方式。在我国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本质特征就是行政垄断。行业行政部门和地方行政部门为了保护本行业和本地区的利益,制定行业法规、地区法规,有意识地制造垄断。突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垄断,在维护市场竞争的同时,也就为促进市场由非均衡向均衡发展,实现分配关系和社会的和谐创造了条件。三是要保障价格能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市场机制说到底就是利益机制,价格作为利益调节的市场工具,它的作用原理与调节方式就是市场机制的重要内容。如果价格能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那么,它就有促使市场由非均衡状态向均衡状态过渡的作用。市场的非均衡状态是一种既有生产者剩余,也有消费者剩余的状态。生产资料所有者能够占有劳动剩余产品,商品交换也不是等价交换,分配关系不可能实现和谐。市场的均衡状态是一种既没有生产者剩余,也没有消费者剩余的状态。生产资料所有者占有不到劳动剩余产品,商品交换也是等价交换,分配关系因而是和谐的。价格能随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就能推动市场由非均衡向均衡发展,从而有利于实现分配关系和谐。影响价格不能随供求关系变化而变化的因素主要是垄断。如果价格出现行业垄断、地区垄断,或者自然垄断,它就不可能发生变化。如果商品不能跨行业、跨地区流通,全国统一市场就难以形成,供求关系结构刚性的矛盾也就难以化解,即便价格具有弹性,供求关系也会因为商品难以跨行业和地区流通而僵化。所以,垄断不只是竞争的制约因素,也是价格机制发挥作用的制约因素。要完善价格机制,就必须打破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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