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居民购房活动性质的经济学分析(1)(2)
2017-09-27 05:19
导读:(二)投资说的依据及其评价 在居民购买自住房行为的性质上,虽然很多经济学家都持有投资说,但是他们选取的分析视角和理论依据有所不同。与上述投资
(二)投资说的依据及其评价
在居民购买自住房行为的性质上,虽然很多经济学家都持有投资说,但是他们选取的分析视角和理论依据有所不同。与上述投资说的两种表现形式相对应,前者的理论依据是国民经济帐户体系(sNA),后者的理论依据是虚拟经济理论。
1 来自国民经济帐户体系(SNA)的依据及其评价
国民经济帐户体系(sNA)是当代主要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核算是SNA最主要的内容之一。在SNA中,GDP被分为四部分:消费、投资、政府支出和净出口。无论是自住房还是非自住房,所有新房的购买支出都被计入投资部分。SNA之所以如此设计统计口径是基于商品住宅的特殊属性。GDP是用来衡量给定时期内一个经济体生产的所有最终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对于普通消费品而言,人们会在一个给定时期内购买它,并在该时期或比该时期稍长的一个时期里消费掉它,因而购买这些商品的支出被归为当期消费。但住宅与普通商品大不相同,它是最为典型的耐用品,使用寿命长久,可以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为消费者提供住房服务,虽然住房服务的消费可以绵延很久,但对住宅的购买支付却是在某个相对短的时期内进行的。住宅的购买行为和消费行为在时间跨度方面存在极大的背离。对于GDP及组成GDP的消费、投资等流量指标来说,这种背离会给统计工作带来困难。如果将购买住宅的支出计入当期消费,无疑极大高估了当期的消费支出。于是在SNA中,仅仅将住房服务视作消费品,将租金计入消费;而被购买的新房却被视为投资品,购房支出计入投资。在详尽论述持有投资说的那些学者的理论依据——SNA之后,我们将对这一依据做出如下两方面评价。
第一,SNA是一种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在指标统计口径的设计上,既要考虑科学性,同时也强调可操作性,于是就需要设计者在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两个方面做出权衡,最大程度地兼顾二者。可操作性往往是一个基本的要求,因为再科学的指标设计如果在现实社会中无法实施统计,那么从建立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目的而言,这样的指标设计是无效的。从科学性角度而言,SNA中的指标界定远远没有一些理论研究中相应概念界定的那么精确。例如,购买新商品住宅被纳入投资的理由同样适用于其他耐用品,比如汽车、家具等等,而事实上这些耐用品的购买支出统统被纳入消费,唯独住宅是个例外。曼昆解释说:对于许多耐用品,如汽车、割草机、珠宝等的购买支出在原则上都应该按照处理新商品住宅的方式予以处理,但是这样做将会相当复杂,实际上办不到。所以,从可操作性方面考虑,SNA并未将住宅之外的其他耐用消费品纳入投资。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第二,SNA中的投资概念具有独特的内涵与外延,与我们平时使用的投资概念大相径庭。作为SNA的重要内容,GDP是一个流量概念,它只衡量现期生产的所有产品和服务的价值,非现期生产的产品和服务或日二手货的购买并不计入当期GDP,那是因为二手货的交易反映了一种资产的转移,并不是经济价值的增加,因此二手货的交易并不包括在当期GDP中。作为GDP的组成部分,投资是指GDP中用于新资本创造的部分,并不包括仅仅在不同个人之间重新配置资产的购买。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我们在上文中反复强调新房市场上的购买行为才属于投资活动。由此可见,SNA中的投资概念与日常理解的投资概念在内涵和外延上都显著不同。
在SNA中,由于新房购买被视为投资,所以在计算居民消费物价指数(CPI)时并不考虑房价的变动。而住宅提供的住房服务被视为消费品,所以为获得此种服务的支付被视为消费。因而,CPI虽然不考虑房价,但是把房租、物业管理费、住房维修费等消费支出的价格变动计算在内。这种计算完全符合SNA的基本精神。近年来,中国部分城市房价增长幅度远远大于当地公布的CPI,于是居民质疑CPI是否能够有效显示消费物价的变动,更对房价未被列入CPI的计算范围持有强烈异议。而统计部门对此所做出的解释也未能完全消除这种理解上的偏差。追根究底,居民与统计部门在该问题上的认识差异完全来自于他们是在根本不同的涵义上使用消费和投资这两个概念,于是他们只能“你说你的,我说我的”,如同两条平行的直线,延伸得再长,也不会也一个交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