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外商并购机遇毕业(2)
2014-09-11 01:09
导读:与此同时,并购方式的FDI流入将会有更迅速的发展。这是因为各级政府对于出售政府公司或政府股权早就有着迫切的要求,而最近召开的十六大提出了改革
与此同时,并购方式的FDI流入将会有更迅速的发展。这是因为各级政府对于出售政府公司或政府股权早就有着迫切的要求,而最近召开的十六大提出了改革政府资产管理体制的全新精神,无疑有助于政府释出股权、有助于外资实行并购。
一、从“统一所有、政资不分”走向“分级所有、政资分开”
长期以来,我们的政府公司未能解决两个基本问题:产权不清,政资不分。
首先,几十万家政府公司是中央政府统一所有而交给各级政府去管理的呢,还是原本就分属于各级政府所有?此前的所有规定都强调“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国有资产”,也就是说中央政府是所有者,地方政府是管理者。所以中央随时可以把办不好的企业交给地方去“分级管理”,而把地方上的好企业收上来“行使所有权”。地方政府出售股权所得,有时(非上市公司)归地方政府支配,有时(上市公司)归中央支配。地方政府的金融机构出现烂帐,中央有时出面负责解决,有时(例如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案例)宣布“谁的孩子谁抱”,但并未明确孩子到底是所有者的还是管理者的。这些都属于产权不清。外商并购企业的时候如果已经与当地政府谈好了各项条件,忽然有上级政府发话说当地政府无权出售,无疑是很头疼
的事情。
其次是政资不分,也就是说政府的
行政管理与资本管理混在一起,使得所有者的职权分散到各个行政部门而无法统一行使。企业的人事任免、业绩衡量、综合考核、薪酬计划、重大决策、审计、资本经营预算等等,都是由各个行政部门多头主管。若想并购政府公司,任何一个部门说“不行”都可以作罢论,但所有部门都说“行”也未必能够实施,很可能还要经政府专门讨论决定,才能授权签署协议。所以即使是国内的民营企业若想收购政府公司的股权,也往往不知和哪个机构去作商务谈判,由哪个单位或负责人签字盖章方为有效,外商就更摸不到门路了。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这种状况即将发生根本变化。十六大报告提出:“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国家要制定法律法规,建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央政府和省、市(地)两级地方政府设立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解读这一段话,可以看出政府资本管理体制的两大改革动向。第一,原来由中央政府“统一所有”的大大小小的政府公司以及形形色色的政府股权,今后将名正言顺地由中央政府、省政府、(地级)市政府“分级所有”。第二,原来由各个行政部门分散行使的所有者职权,今后将由各级政府的“资产管理机构”统一行使,从而变“政资不分”为“政资分开”。
变革多年积习而成的观念、制度、利益格局等等,绝非易事,但重要的是坚冰已经打破,航道已经开通。政府资本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