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我国证券监管的现状及改革思路毕业论文(2)
2014-10-07 01:08
导读:4.行政干预过多,监管手段有违市场规律 根据经济学理论,监管的范围只是市场失灵的那部份。凡是市场本身能解决的问题,管理层就收有必要去过多干
4.行政干预过多,监管手段有违市场规律
根据经济学理论,监管的范围只是市场失灵的那部份。凡是市场本身能解决的问题,管理层就收有必要去过多干预行政干预超过适当的度,反而会阻碍市场的发展。
在目前我国的监管体系中,政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过多地干预证券市场,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用
行政管理代替市场选择。如股票的发行与上市搞额度管理,规模控制,行政审批。虽然《证券法》巳将股票发行的审批制改为桉准制,并且于今年三月开始实施。但人为控制扩容速度的办法依然实行,行政干预的色彩依然浓重。二是政策干预股票交易市场价格。由于市场的非协调性发展,股市经常出现激烈波动,管理者为了“市场稳定”,搞“政策稳市”、“政策救市”,结果常常因政策朝令夕改而引起股市大起大落。这种非市场化的做法极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5.证券监管队伍不适应市场发展需要,监管理念落后
在我国证券监管队伍中,有相当一部份是从政府机关转过来的。长期从事计划经济的经验及长期行政工作形成的思维惯性和行为模式,使他们习惯于用行政管理的手段来监管高度市场化的证券市场,其效果是可想而知的。同时专业知识的缺乏与法制意识的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并不鲜见;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者也不乏其人。在监管理念上,有些A把加强监管理解为加强行政干预,而不是依法规范市场,为证券市场的发展服务。只知道事后监管,当消防队,哪里出了问题哪里去处罚和打击,而不懂得监控市场发行与交易的全过程,预防和化解风险于萌芽中,以保证市场平稳、有序的运行。
二、改进和完善我国证券监管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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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市场是个快速发展的新兴市场,市场规模将越来越大,目前我国证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表明监管体系不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必须进行改革。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加人WTO的临近,我国证券市场逐步对外国投资者开放,市场运作规则将与国际惯例逐步接轨。因此,我国现有的证券监管体系必须改革,使之适应证券市场日益市场化、规范化和国际化发展的需要。对此,笔者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1.加强证券市场的法制建设,健全和完善法律体系应尽快出台证券法的实施细则,以便细化法律条款,增强可操作性;尽快制定与证券法相关的法律,如《证券交易法》、《投资信托法》、《证券信誉评级法》;要处理好《证券法》与其它相关法律的衔接问题,防止相互制约与冲突。证监会应根据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相适应的
规章制度,对市场变化保持灵敏反应。
2.坚持市场亿改革取向,减少政府的行政干预。积极推进市场亿进程,逐步消除阻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一切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制度和措施,确立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地位,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市场化应包括三方面的内容:①定价机制的市场化;②进入和退出机制的市场化;③主体行为的市场化。
3.构建我国严密、高效的网式证券监管体系。针对现有监管体系的残缺,应建立一个以政府为主导、以自律组织为补充,包括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中介行业协会,证券交易所在内的,上下一致,纵横相连,职责分明,相互监督,严密、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