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美国网络银行发展前景毕业论文(2)
2015-01-30 01:31
导读:1.5 美国网络银行风险控制能力得到了很大的加强 美国网络银行风险控制体系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即网络银行自身从技术和业务上进行控制以及金融监管
1.5 美国网络银行风险控制能力得到了很大的加强
美国网络银行风险控制体系主要由两个部分构成,即网络银行自身从技术和业务上进行控制以及金融监管当局对网络银行的监管。可以看出这基本上是一个内外控制相结合,技术与业务相兼顾,以金融监管为指导的完整的网络银行风险控制体系。1999年10月,美国财政部货币总监署(负责对全国性银行和外国之行央行职能的OCC)颁布的题为《总监手册——互联网银行业务》所要求的各网络银行的风险控制要点。负责监管网络银行的部门主要是美国货币监理署、美联储、财政部储蓄机构监管局(OTS)、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国民信贷联盟协会,以及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FIEC)。这些都表明美国网络银行已经加强了对风险的控制。
2 美国网络银行发展存在的困境
2.1 网络风险还是影响网络银行的第一要素
网络银行从产生之时起,就一直面对管理策略风险、加密技术风险、群机系统协调风险,尤其是网络安全风险的困扰。同时,在网络金融条件下,虚拟货币的出现使网络银行面对更多不确定因素: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一方面得到增强,通过在线交易加快了货币流通的速度;另一方面突发性的交易又可能引起网络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因此,保险费用占网络银行交易费用的比重不会比其在传统银行交易费用中的比重低。基于网络银行的这种风险性,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界定网上客户和银行双方的权利义务,保护交易合约中约定的金融资产的产权完整性就显得格外重要。值得注意的是,网络银行业务中所涉及的金融交易合同通常难以确定签定地和履约地,从而难以确定对合同的管辖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也不仅要考虑本国的法律标准,更要考虑到国际的使用性。这样,在我国既有的法律框架下制定一系列适应网络银行发展需要的、能合理仲裁产权纠纷和制裁破坏产权行为的法律法规并非能一蹴而就,需要花费大量时间进行调查分析,以支付高昂的法律框架初设成本。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2.2 美国网络银行经营业绩不尽如人意,需要突破
在1998~2003年间,美国网络银行在这几年来经营业绩不尽如人意。E*TRADE是世界第三的网络交易公司,其网上银行E*TRADE Bank是美国最大的纯网络银行,其“踢开你的经纪人”的口号,曾被奉为业界楷模。然而,在2000年,该公司的股价市值狂跌70%。2001年第一季度净收益为33亿美元,比去年同期的41.7亿美元下降了21 %。2000年末拥有6万个帐户和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