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三)按照国际惯例,除权、除息价格是在不考虑交易费用、税收等情况下,维持除权、除息后公司价值不变的理论价格。具体而言,当某一上市公司宣布上年度有利润可供分配并准备予以实施时,则该只股票就称为含权含息股,因为持有该只股票就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在这一阶段,上市公司一般要宣布一个时间称为“股权登记日”,即在该日收市时持有该股票的股东就享有分红的权利。进行股权登记后,股票将要除权除息,也就是将股票中含有的分红权利予以解除以维持公司价值不变。除权除息都在股权登记日的收盘后进行。除权之后再购买股票的股东将不再享有分红派息的权利。在股票的除权除息日,证券交易所都要计算出股票的除权除息价,以作为股民在除权除息日开盘的参考。因为在收盘前拥有的股票是含权的,而收盘后的次日其交易的股票将不再参加利润分配,所以除权除息价实际上是将股权登记日的收盘价予以变换。例如:某股票10 送3 股,股权登记日当天股民甲以收市价10 元,买进1000 股共花本金10000 元(不含手续费、印花税),第二天该股除权,除权价为7.69 元,此时股民甲股票由原来的1000 股变为1300 股,以除权价计算,其本金仍为10000 元。
(四)《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的除权除息规则是根据上市股票定价原理并参照国际通行惯例制定,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实施,是合理合法的。根据《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九十七条的规定,除权除息价只是作为计算除权除息日股价涨跌幅度的基准,提供的只是一个参考价,股票的价格是由股票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的,交易所并不能决定股价,即使交易所不对股价进行除权除息,市场自身也会按照除权除息规则对股价做出调整。同时,除权除息日的开盘价也并不一定等于除权除息价。证券每日的开盘价是经过集合竞价产生的,除权除息价只能作为除权除息日当天个股开盘的参考价,如果大部分人对该股一致看好,委托价相对除权价高填,经集合竞价产生出的开盘价高于除权价,则填权;反之,则贴权。如果出现大多数以委买委卖对除权价均认可的价格,则产生与除权价相等的开盘价。因此,不存在交易所制定的除权除息规则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五)投资者在享受上市公司红利分配后(即除权除息后)个人总财富(资产)可能会增加,也可能会减少,但并不是必然会减少。首先,股票在除权除息后交易,当交易市价高于除权除息价时,取得红利的投资者因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