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个人收入分配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3)
2015-12-04 01:17
导读:4.非法性因素导致的个人收入差距 关于收入差距拉大的非法性原因在我国目前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灰色经济”,主要是指未经工商登记,逃避
4.非法性因素导致的个人收入差距
关于收入差距拉大的非法性原因在我国目前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灰色经济”,主要是指未经工商登记,逃避纳税的个体经济,如没有营业执照的小商小贩、家居装修、私房建筑等;第二种是“黑色经济”,主要是指抗法抗税的犯罪经济,包括走私、贩毒、洗钱、制假、色情业、人口贩卖、坑蒙拐骗等;第三种是“腐败经济”,主要是指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不合法的高收入会带来反面的示范作用,非法经营、寻租活动带来的高收入会严重挫伤合法经营者的生产积极性,破坏人们守法经营的理念,诱使更多的人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或通过拉关系、走后门、疏通、行贿等寻租活动来增加个人收益,这既阻碍了市场经济新秩序的建立,也加剧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
三、解决个人收入分配制度问题的对策
针对目前存在的个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政府不能无所作为,而应采取必要的手段予以调整。
1.完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主要是通过市场效率分配和政府公平分配两大手段,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领域中的行业、企业、阶层、群体、体制内外间的收入差距。一是继续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原则,从政策设计上完善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机制,鼓励通过团队效率、个人效率取得、增加个人收入;二是充分利用财政、税收、工资等分配工具,从制度设计上制定调节政策。用财政支出工具调节体制内外、低收入群体的收入差距,用税收工具调节高收入阶层与低收入阶层的收入差距,用工资工具规定最低工资水平,制定和推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适当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建立并完善防止工资拖欠的法规和机制,保证低收入群体增加收入;三是从严规范个人收入,坚决取缔非法收入,并依法实施分配行为全社会全过程的监督。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2.完善政府财力分配制度。主要是通过政府财政分配行为调节政府间、区域间、城乡间、阶层间、群体间的分配差距。一是通过完善税制,加强征管,规范收费,建立财政收入与GDP合理比重增长机制,不断改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二是按照和谐社会的各项目标,依法制定、完善政府财力的预算管理体制、财力配置结构、预算执行有序的规范理财机制,保证各级政府年度存量、增量财力用于解决和谐社会的薄弱环节和发展中的利益失衡问题。三是建立转移支付财力规模增长机制和中央、省、市、县四级政府保证增长的责任机制,从法律层面上明确各级政府财力用于区域、城乡、事业协调发展、缩小差距的转移支付财力比例。四是建立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绩效评价机制,在法律监督层面上加强对各级政府财力配置结构、财力使用效率的全程绩效评价,从制度建设上保证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3.完善税收调节分配制度。主要通过税收分配工具,运用直接、间接两种税收模式调节行业、企业、阶层、群体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一是通过直接、间接两种税收模式调节垄断行业超额利润,可考虑实行法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二是改进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实行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计征办法,调整消费税,同时,加强税源、税基管理,认真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负;三是对高收入阶层的财产分配、生活消费两大行为设计行为调节税,适时开征遗产税、赠予税、财产交易税、房地产超面积使用税、高消费行为的消费税,建议提高累进所得税率,对最高收入者税率可达80%,严格申报制度,加大逃税处罚力度,强化管理,由此缩小与低收入者的悬殊差距;四是实行社会保障费改税。改依规交纳社会保险费为依法交纳社会保险税,确定税基,统一税率,同时,建立社会保险税全社会统筹机制。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4.完善转移支付分配制度。综合利用财政、价格、利率分配工具,调节区域、城乡、阶层、群体间的分配差距,在制度层面上做出法律安排,明确转移支付法律规定,以约束各层次主体的分配行为。一是明确财政转移支付规模逐年增长,困难领域、困难地区、困难群体与先进领域、先进地区、富裕阶层实现利益同步增长的政府法律责任,建立公众共享发展成果的法律机制;二是明确价格转移支付对垄断行业、高收入阶层收入的调节作用,以此发挥对政府转移支付的补充作用。政府通过制定价格政策,引导价格收入所产生的价格收益用于保护低收入群体的基本消费利益;三是运用利率分配可以承担转移支付的功能,探索实名制存款限额差别利率政策,用以调节高收入阶层与低收入群体间在存款收益上出现的分配差距。